四、节能量、节能目标完成
根据前述章节对淳安县主要行业用能分析,结合节能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现汇总“十四五”期间的主要节能预期实现的节能量以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表5-2 淳安县“十四五”期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测
项目
年份 GDP
(亿元) 与2020年相比新增用能量(万吨标煤) 预计能源消费量
(万吨标煤) 能耗强度(吨标煤/万元GDP)
2020 240.62 -- 76.37 0.317
2021 252.65 2.76 79.13 0.313
2022 265.28 5.63 82.00 0.309
2023 278.55 8.60 84.97 0.305
2024 292.48 11.57 87.94 0.301
2025 307.10 14.74 91.11 0.297
通过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节能项目的实施,共能节约能源计4.3万吨标煤,按高方案测算结果分析,预计“十四五”期间淳安县新增用能量为14.74万tce,2025年末淳安县总能耗为91.11万tce,万元GDP综合能耗为0.297tce/万元,比2020年下降6.5%,因此“十四五”规划期间能完成GDP综合能耗下降5%的节能目标。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发挥规划调控作用
积极发挥能源规划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推进能源建设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能源规划的实施、评估和调整机制,保证规划的调控和约束效力。各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划必须与本规划相衔接,制定能源产业政策、安排财政资金时要以能源规划为依据。严格建设项目审查、核准和备案制度。未列入规划的能源项目不予立项,不符合能源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环保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核、许可手续。统筹安排好各项能源项目布局规划,各部门统一协调做好场址、管线、廊道预留和项目建设用地,协调好各项能源项目建设和城市发展的矛盾。
二、完善能源发展政策
在“3060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研究制定促进太阳能光伏、氢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储能发展的综合性扶持政策,促进全县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加快制定完善地方能源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能源法制化管理。重点研究制定加快我县能源发展的扶持政策,把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作为优先产业来发展,积极利用好国家、省资金支持,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通过补贴、税收、价格、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降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成本,扩大发展规模,促进相关的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按照“市场取向、政府调控、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大能源价格改革力度,完善能源定价机制,积极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法》、《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健全节能降耗政策法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推广节能降耗标准体系。
三、加强能源技术创新
充分认识能源先进技术在推动能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高度关注世界能源技术发展趋势,整合现有技术资源,支持企业和研究机构在能源核心技术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切实加大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力度,重点加强太阳能光伏发电、长输管线、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碳捕捉和封存、节能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推进区域能源中心建设,探索互联网+、能源智能微网与天然气相结合的利用新模式;选取具有冷热电需求的商业楼宇、交通枢纽、公共建筑等,试点建设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相互融合、多能互补、智慧运行的分布式区域能源中心。
四、推进能源项目建设
“十四五”期间,全县规划建设修正标普健康研究院项目、艾草大健康产业园、千岛湖标普健康食品项目、旭光LED生产线项目、千草素三期生产项目、杭州莹辉生物科技项目、严家大方综园区等项目。为此,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能源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能源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积极落实和优先保证能源重大项目的建设资金,加大项目建设的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建设问题。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能源市场准入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规范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能源项目储备管理。
五、推广能源预算式管理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能源总量和能源强度作为碳达峰的2个关键指标,将被严格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将显现。为使我县能源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就要将能源全面预算管理带入到区域能源管理体系之中。
为此,需进一步改进政府对能源工作的管理,加快县能源管理机构建设,协调全县能源发展与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县发改委、县经信局等部门在能源工作管理的职责,统筹能源各产业的发展和利益协调,切实做好能源领域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覆盖能源全行业的、完整有效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全面整合包括政府部门、能源行业协会、能源企业等相关行业在内的现有能源信息渠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继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优化用电结构,促进供需有效衔接,确保有序用电;做好煤炭、石油的运输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成品油资源调配。制订和完善煤炭、电力、油气、运输等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电力、城市管网以及油气场站、管网的安全,切实保证特殊情况下的能源稳定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