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6 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养育照护支持工程
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养育支持体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多方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城乡社区全面推广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开设公益养育指导课堂,有针对性地对家庭照护服务进行指导。
到2022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覆盖率有所提高,服务能力有所提升,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1家成长驿站,50%以上街道和乡镇拥有1家示范型的婴幼儿成长驿站。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2家成长驿站,每个街道和乡镇有1家及以上示范型的婴幼儿成长驿站。
(三)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强化基本养老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型养老模式。加快推动社区及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家门口”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发展农村微型养老机构。创新老年食堂、配餐、老年教育、定期体检、健康管理等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加强对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的长期照护服务。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培育医养康养联合体。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快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完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及照护支持服务。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聚焦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持续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消除老年“数字鸿沟”,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稳步推进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优化家庭发展环境,推进幸福家庭创建,完善家庭赡养老人的支持体系。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推进老旧小区和家庭适老化改造。丰富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提速发展养老产业。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养老产业发展。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建设“养老产业园”产业平台、康复辅具租售平台,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壮大品牌养老企业,实施集团化、连锁化经营。增加康养服务供给,积极开发适老生活用品市场,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能力升级。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体系一体化,深化杭州都市区(圈)养老产业一体化建设。
十、推进高质量公共服务建设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区分基本与非基本,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推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一)完善现代化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聚焦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托幼、住房、文化等领域,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制定我市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性公共服务标准协作联动,促进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人员配备以及服务质量水平有效衔接。结合各区、县(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空间布局、人口总量结构等因素,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强化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公共服务公开共享机制,定期发布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质量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责任单位等,全面规范公共服务实施发布及服务程序。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法制化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相关配套规章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促进各项政策制度相互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夯实基本公共服务法制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配齐相关服务人员,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服务机构有效运转,推进民生事业优质均衡发展。鼓励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完善公共服务实施反馈机制。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公共服务需求分析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建立健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各区(县、市)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动态监测、评估,切实做好年度实现度评价与重点指标监测。探索构建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重要领域开展评价评估。
(二)提高公共服务公平可及性
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公共服务短板,推进优质公共服务向优质化、普惠化、便捷化方向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倾斜。着力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推进区域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医生等编制定额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合杭州云城、三江汇未来城市先行实践区、钱江新城二期(钱塘未来城)、钱江世纪城、会展新城、大城北等城市重点功能区块规划建设,谋划启动一批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革,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能。以城市大脑为牵引,打通各部门、各行业公共服务数据共享渠道,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任务统筹和实施的智能化监测水平、智慧化分析水平。积极对接国家、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信息资源库,加快构建集标准查询、公开、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库。
(三)加大公共服务多元供给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并丰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建立与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和项目,规范公开公共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等。探索建立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在养老、文化、残疾人养护等领域率先试行。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建立信用记录,将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