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到2025年,自然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林木覆盖率和自然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
(1)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修复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江河廊道生态防护林,提升农田林网质量,重点对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迟滞、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和景观破坏严重的防护林进行补植补造、更新改造,到2025年全面建成长江生态景观防护林带,实现应绿尽绿。推进绿色矿山创建行动,加大破损山体和废弃矿山复绿与治理力度,到2025年,全面完成历史遗留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探索制定“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试点方案和生态环境建设负面清单,促进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和有序演化。
(2)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江心洲豚类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设立其他类型保护区域,原则上不得与自然保护区范围交叉重叠;已经存在交叉重叠的,对交叉重叠区域要从严管理,对江心洲内旅游渡假区和自然保护区重叠区域从严管理,避免因生态旅游带来保护区的破坏。饮用水水源地:长江江心洲等各级水源地范围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堆放废渣,不设置有害化学物品仓库或堆栈,不设立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接收口。在陆域范围设置生物隔离工程——防护林;对具有饮水保护任务的水土周边地区设置50米以上绿化带;对丹徒区水库、湖泊设置相应缓冲区,保护横塘湖、澄湘湖、洋湖、前湖、中后湖和上下湖等湿地生态系统。生态公益林:推动生态防护林建设,对退化林地进行生态修复,加强森林抚育改造,开展天然次生林和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湿地公园:依托区内水系河道、塘沟等,构建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推进水系生态景观环境建设;按照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规划设计,重点打造省级湿地公园,包括通济河湿地公园、中心河湿地公园、小金河湿地公园、胜利河湿地公园、幸福河湿地公园和南北大河湿地公园。
(3)提升生态安全保护水平
做好集中打造“一圈、一带、一网、两区”生态格局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长江生态安全带、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工作,确保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和绿色发展指数逐年提升。建设长江生态安全带。长江干线及洲岛岸线开发实施总量控制,逐步增加生态岸线,建设生态隔离带,加强江滩湿地资源保护;逐步转移沿江重污染企业,开展入江支流专项整治,关闭违法排污口,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建立生态保护引领区。选取部分自然禀赋较好的区域作为生态保护引领区,进行整体保护,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实行生态优先的差异化考核。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深化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摸清生物多样性特点与区域分布特征,到2025年,力争完成生物多样性调查。编制生物多样性物种保护目录,明确重点保护对象,健全保护机制,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加强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大珍稀濒危物种、极小种群物种抢救性保护力度,深化多部门联合、跨区域协作,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体网”织密织牢。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基本摸清外来入侵物种状况,健全外来物种入侵预警和防控体系。
(5)强化生态系统保护监督管理
加强生态空间区域监管。严格落实《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优化生态补偿、评估考核、转移支付等制度,完善生态监管制度体系;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信息共享,建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常态化巡查制度,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人类活动异常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不定期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推进生态保护监督问责和成效评估。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对生态红线问题清理整治已完成任务开展“回头看”,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自评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全过程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6)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创建
依托镇江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优势,秉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基本方针,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路径,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城乡环境面貌,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深入落实丹徒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力争到2025年丹徒区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六、强化环境风险系统防控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核辐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保障公众健康与环境安全,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到2025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1)提升固体废物处置水平
提升固废监督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区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排查辛丰、新城、高资等片区重点产废单位,形成问题清单,加强网格化管理;汇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开展“回头看”,督导企业整改闭环;开展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提升固废监督管理水平。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完善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源及家庭危险废物产生源等非工业源产生的危险废物逐步纳入收集体系;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分类管理、专用包装和集中贮存等要求,到2025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全面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管理,以减量、替代、重复利用和回收利用等手段为路径载体,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严格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塑料制品生产,着力研发推广应用替代产品,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加强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环节的行政监管和执法工作。到2025年,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袋,宾馆、酒店和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及生活污泥协同处理,实现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健全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品消费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到2025年,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环节监管短板,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隐患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体系,以“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模式推动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强化部门联防联治,加强与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推进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