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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七)实施科创生态体系优化行动

  1、深化区域创新合作

  在持续深化与国内科教资源富集城市合作的基础上,立足“长三角”和“宁镇扬”经济圈,深化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地的区域科创产业合作,主动承接南京产业转移和创新溢出,对接南京国家级江北新区建设,瞄准江北新区、南京自贸区的一流科技前沿和产业制高点,推动集成电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协作分工,共同谋划建设 G328 科创走廊,探索构建形成与南京、镇江创新协同发展合作新模式,推动产业转型转移、高新园区结对、科创平台共建、人才交流互动、产学研合作、公共服务和政策互认,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争取优质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向扬州无障碍流动。在上海、深圳等科技创新中心探索设立创新飞地,实施“百项成果离岸孵化”工程,利用其富集的科教资源开展原始创新、技术开发和中试转化,推动100项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至扬州开展商业化应用,进一步缩短从原始创新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的时间周期,形成“科研-转化-产业”的全链条创新培育模式,为扬州产业高质量发展源源不断输送科创势能。

  2、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围绕重大科技任务加强资源配置,探索多方式运用科技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引导绩效。加快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完善科技决策和咨询制度,常态化开展科技发展改革重大战略研究。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扩大奖励经费,鼓励企业实施股权、期权等分红激励机制。完善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造性的科研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基于信任的科学家负责制,探索科技项目“揭榜制”和科研经费“包干制”,建立覆盖科技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在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使用、创新载体平台、科技奖励、重大人才工程等工作中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建立以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的差异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支持邗江区等地创建省级创新型示范县(市、区),在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协同创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金融结合、组建创新委等方面率先探索、先行突破,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的基层创新改革试验。

  3、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创新发展

  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支撑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创投、银行、担保、保险、证券、租赁“七合一”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科技金融扬州模式,保障企业发展“资金链”。拓宽企业股权投资渠道,建立全市科技金融战略合作创新基金联盟,招引国内一流的创投机构、券商来扬发展,做好“投资金融+”,完善股权投资体系,引进和完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生态体系,发挥基金小镇和金融集聚区作用,同时充分利用扬州双创基金,发挥政府性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扬州产业科创名城建设。扩大科技贷款产品的种类与规模,提升“苏科贷”、“高企贷”等科技金融产品效能,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鼓励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题,创新更多贴合科技型企业实际需求的新兴贷款产品。积极推进科技保险工作,引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积极投保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重点支持企业围绕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展研发活动,分散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从而降低企业创新风险。

  五、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和氛围营造

  (一)强化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研究科技发展规划、定期分析科技形势、研究科技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科技创新中的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调动科技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科技创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强化规划的引导功能,加强规划与相关科技专项行动计划的衔接,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形成区域联动机制,建立科技规划评估和调整机制,完善科技统计监测及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定期通报等制度,强化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根据科技新进展和社会新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二)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

  优化整合科技创新财政投入体系,加强财政科技专项分类管理,建立基础前沿类、科技创新支撑类、技术创新引导类、科技人才与环境类、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专项,推动市级财政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引导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依托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创新投入与协同,提升财政科技投入的科学性和绩效回报。

  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重点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探索机构式资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形成多元投入体系和风险收益共担机制。探索风险补偿、后补助、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税收激励等多样化的创新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集聚协同创新发展资源

  加强协同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围绕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引进建设一批支撑基地产业技术创新的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产学研联合体,形成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化、常态化,引进更多创新资源落户。依托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结合国家纵向科研与地方资源及横向研发需求,进一步加大与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及在扬高校的合作力度,促进创新资源向扬州集聚。

  加强区域创新互动。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宁镇扬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吸纳上海、南京优质的科教资源,加强与苏北地区产业腹地合作,倡导完善长三角产业转移和对接合作机制。

  (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弘扬企业家“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激励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激励支持企业家成为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加大科技创新宣传力度,加快科学精神和创新价值的传播塑造,积极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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