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五 重点水体整治内容与目标
大运河沿线综合整治。加强里运河、清安河等重点河段水体污染治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开展里运河污染底泥、清安河河道疏浚工作,加快河滨湿地建设,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确保稳定达到Ⅲ类。
排水渠提质增效。排水渠上的杨湾腰闸断面和苏嘴断面,萧湖和桃花垠4个断面(点)的水质提质增效方案。确保稳定达到Ⅳ类。
里下河湖荡退圩还湖。清退堤圩、网围,加快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里下河湖荡地区基本恢复自由水面流动。
三、合理利用水资源
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建设规模和人口总量,合理规划城市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完善流域水资源联合调控系统,实现河-湖水质水量联合调度,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海绵城市,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及水资源调度体系,最大化发挥补水工程的环境效益。提升水资源可利用量、可利用率,积极落实水效领跑者行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生活节水,开展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等载体创建。强化工业节水,形成重点行业特色节水模式。强化农业节水,以农村重点骨干工程为重点,实施大型灌区骨干工程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以及中型灌区配套改造、节水改造工程。建立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发布水源地水文情报预报。
四、保护修复水生态
1.保护和修复河湖湿地
以白马湖、京杭大运河等湖泊河道为重点,加大区域内退圩还湖、退渔还荡、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力度,严格打击非法侵占河道、取水、排污、采砂等破坏河流生态健康的行为。加快恢复湖荡和河流原生态,推进白马湖重要湿地保护设施建设工作。
2.促进河湖生态恢复
强化河湖空间管控和水域岸线保护,按照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采取差异化的保护修复措施。维护大运河等河湖现状自然生态岸线,强化白马湖等湖泊沿岸生态岸线保护。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立和完善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
3.推进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
优化现有水工程调度运行方式,改善河道连通状况和水生生物生境。严格执行河湖禁渔期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实施增殖放流,确保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稳步提升。
第12章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一、继续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制度
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厂区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
二、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管理
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成果应用,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要因地制宜选用安全利用类、治理修复类、严格管控类措施。安全利用类措施主要为农艺调控类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种替代、调节土壤酸度、开展水肥调控等。治理修复类措施是在农艺调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土壤调理、开展原位钝化、实施生物修复等。安全利用类与治理修复类措施在实施时可以统筹考虑,合并计算。
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技术规范,统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按照“土十条”要求全面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区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三、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加强未利用地管理。强化拟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管理,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在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定要求。
落实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的源头管控。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
四、实施污染场地修复
以城区“退二进三”过程中计划流转为商住用地的工业企业场地和原季桥化工集中区为重点,启动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工程。开展已关闭季桥化工园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的风险排查,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销号管理机制,强化对疑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政策体系。推行疑似污染场地收储流转前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的分级管控机制,提高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推动季桥化工园区关闭后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工程。
五、全面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落实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开展地表水、土壤和区域场地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建立。
开展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实施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状况调查,摸清全区地下水污染分布,推进地下水分区和管控。
推进地下水治理修复。整合各部门行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基金,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推进地下水治理修复。开展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
实施地下水资源分级分区、用水总量与水位“双控”管理。在工业园区等重点区位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控。
第13章 强化全方位污染防控,统筹防范环境风险
一、强化固废污染防治
(1)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安全储存、转移处置的管理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系统的管理。建立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服务平台,实施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绿岛”工程,促进污染物集中消纳处置,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整治提升行动,着力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做好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到贮存、处置等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