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造养老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12.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养老服务通用基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等内容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支持养老服务行业组织、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研究,制定出台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规范、链式养老服务规范等一批符合市情、体现高质量发展需要、适应管理服务要求的养老服务标准。引导和鼓励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机制,推动各类养老服务标准落地见效。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省级标准,完善与评定结果挂钩的收费和政策扶持体系。
专栏6 服务标准全面实施工程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管理、养老服务安全等内容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囊括设施建设、服务提供、监管评估等内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研制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省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制定链式养老服务标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系列标准、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规范、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规范等地方性标准。
强化标准推广应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养老机构服务标准,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到2025年,全市80%以上农村敬老院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医疗健康、康复护理、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各环节的服务都按标准化开展。加强标准培训、宣贯和落实,将标准化要求贯穿到行业管理和服务各个环节,提高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水平。
提升服务管理效能。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等标准,统筹推进等级评定和标准示范建设工作。建立养老服务评估专家库,完善老年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健全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制度,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效能。
13.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实现全市老年人口、服务、保障等基础信息分类分级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等创新服务模式,为居家社区老年人定制各类活动场景的健康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方便老年人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完善智慧养老服务标准、流程和规范,探索面向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等多种应用场景的智慧养老产品,支持发展“智慧养老院”,开展智慧助餐、智慧照料、智慧医疗、智慧文娱等服务,培育一批智慧养老应用示范社区、示范机构。聚焦养老服务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梳理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着力解决他们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14.推进养老服务制度化管理。推动组建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委托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安全评估、职业培训等技术性工作。建立健全“养老顾问”制度,设立一批镇(区、街道)、社区(村)及专业机构养老顾问点,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信息获取、权益维护、法律咨询与援助等服务。大力发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继续推进照护保险志愿服务,试点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积分兑换养老服务制度,研究“时间货币”市域“皋存皋兑”,确保“时间银行”承接机构到位率逐步提高。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实现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目标。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有条件的老年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从事文化和科技知识传播、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
专栏7 智慧养老用赋能工程
加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整合链接各类为老服务信息,加强信息采集、动态管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养老服务组织运营管理、安全监管、信用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到2025年,全市初步形成市、镇(区、街道)、服务机构“三级网络”架构,支撑全人群覆盖、全方位服务、全过程管理、全天候响应的智慧养老体系。
完善老年人信息呼叫及应急服务。完善并整合各镇(区、街道)老年人信息呼叫及应急服务,拓展智能手环运用,开通全市统一24小时为老服务热线(68812349)。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及各类养老机构为载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老人医疗、康复、咨询、购物、照料等生活需求。到2025年。老年人信息呼叫及应急服务范围覆盖全市。“菜单式”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方便可及。
(五)提升养老队伍社会认同体系
15.注重人才教育培训。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全市职业教育体系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加大养老护理员培养力度,稳步扩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支持在皋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养老服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和培训项目,扩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自主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依托各类院校、社会组织及职业培训机构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集中培训、送教上门、轮岗轮训等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整合社会化为老服务人力资源,推进为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队伍培训项目。“十四五”期间,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6.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围绕社会急需紧缺的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专业社工师、营养配餐师、心理咨询师、中医推拿师等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引导护理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等相关医疗专业毕业生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事为老服务工作。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鼓励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执业,扩大专业医护服务供给,满足失能(失智)、住院、临终关怀等老年群体的护理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