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幼有善育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6.42 ≥97 约束性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2.2 4.5左右 预期性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90.79% >90 预期性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100 100 预期性
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 100 100 约束性
学有优教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100 100 预期性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41 15.5 预期性
劳有厚得 城镇登记失业率(%) <4 <4 预期性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5 [60] 预期性
病有良医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7 ≥3.9 预期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4.1 ≥4.5 预期性
人均预期寿命(岁) 82.19 ≥83 预期性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 ≥98 ≥99 约束性
老有颐养 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 15 18 预期性
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比率(%) 63.36% 75 约束性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 >80 >90 预期性
住有所居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23% ≥28 约束性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户数(万户) 0.27 1.62 约束性
困有众扶 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建成率(%) — 100 预期性
每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次数(次/万人) 14.90 ≥10 预期性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9.6 ≥98 约束性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准发放率(%) 100 100 预期性
行有所畅 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毗邻区县公交通达率(%) 80 100 预期性
环境改善 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 97.1% ≥95 预期性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4.4 86 约束性
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优军服务保障 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退役军人安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文体服务保障 人均接受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次数(次) 6 7 预期性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3.3 3.45 预期性
公共安全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 50 [>15] 约束性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50 [>15] 约束性
公众安全感(%) 98.7 99 预期性
注:
1、﹝﹞内数据为5年累计数。
2、人均预期寿命为市级层面测算。
3、困境儿童保障覆盖率:指已纳入保障的困境儿童数占符合保障条件应保障的困境儿童数的比例。据省相关文件,困境儿童指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关心帮助的儿童,主要包括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贫困家庭儿童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通过政府保障、低保救助、各种补贴、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手段,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据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居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5、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建成率:省指标指的是以设区市为单位建成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的地区数占13个设区市总数的比例。其中:困难群众指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等条件的困难群体;主动发现机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监测预警平台;二是将社会救助纳入网格化治理,定期走访排查;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拓宽信息渠道,延伸工作触角。结合我市实际,将指标操作为以县(区、市)为单位建成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的地区数占县(区、市)总数的比例。
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准发放率:指实际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数量占经自愿申请,且审定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数量的比率。
7、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指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以及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的城镇家庭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比例。
8、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率:指被纳入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试点且成功通过验收的县(区、市)数量占被纳入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试点的县(区、市)总数的比例。
三、扎实推进幼有善育服务
(一)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完善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等各阶段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新生儿出生缺陷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研究,逐步扩大筛查病种,提高确诊患者治疗率。扩大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提高避孕节育服务范围和质量,保护生育力。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保障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配套政策,推动落实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制度。继续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施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等制度,做好奖励扶助项目绩效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