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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诏安县“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

  三、发展目标

  以打造“清洁能源示范县”为目标,坚持资源与产业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着力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打造能源基地和通道,提高自主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提高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提升能源供应质量和民生用能品质,保障区域能源均衡发展。加强能源互联互通体系建设,推进海峡两岸能源融合发展,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能源资源。在上级能源体制改革政策指引下,创新能源体制机制,推动电力、天然气体制深化改革。对标《漳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县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一)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市下达目标以内;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6.1亿千瓦时,年均增长为6.17%,与预计漳州市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率7.6%相比约低了1.4个百分点;用电最高负荷达到21.8万千瓦,年均增长为6.84%,与预计漳州市用电最高负荷年均增长率7.5%相比约低了0.66个百分点。我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值低于漳州市平均水平,可以在满足经济高速增长需求的基础上完成市下达能源消费控制目标。

  (二)能源消费分类发展目标。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较2020年翻一番,达到36%左右,与漳州市2025年预计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6%的发展目标持平;石油消费和煤炭消费增长稳中有降。

  (三)油气发展目标。提升LNG接收储运能力,拓展下游天然气应用市场,在有稳定热、电负荷的工业园区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进一步加快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干线管网工程建设,诏安县金都工业集中区LNG气化站、LNG及L-CNG汽车加气站合建站工程,改造完善老旧小区、城中村燃气管道,加快普及县城区、开发区管道燃气。力争到2025年,建设天然气分输站1座,铺设天然气管网长度117公里。

  (四)电源发展目标。以发展清洁能源为主,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和应用,鼓励发展屋顶光伏,积极开展渔光互补,矿山修复光伏示范,力争做好农光互补省级试点项目推进工作,取得成效及成功经验后争取全面选址推进,力争“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装机翻番,到2025年装机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28.49万千瓦,年均增长率为16.13%;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城乡用能体系,适度推动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企业沼气工程建设,改造一批农村水电站,大力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积极推进诏安海域海上风电前期工作,对接上级跟踪我县新增海上风电规划可行性,力争列入省、市海上风电相关规划,探索在梅岭镇临港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诏安海上风电产业园,形成漳南风电设备制造运维生产基地。

  (五)电网发展目标。加强电网主干网架电源支撑,提升主网安全稳定以及智能化水平,落实配网网架薄弱点治理,建设坚强灵活现代配网,超前布局园区配套电网,配合棚户区改造,优化老城区电网结构。“十四五”期间,要加快诏安县输变电工程建设,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加快推进诏安港区电力配套工程,扩建福建漳州白洋220kV变电站、诏安110千伏溪南变、110千伏宫口变以及各乡镇10千伏及以下农配网新建改造工程,建设坚强智能电网调度支持系统,使诏安电网趋于合理,形成城乡统一调度管理的供电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县2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投资计划完成4.25亿元。

  1.提高供电能力。适应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加强县城、新型城镇电网建设,增加变电站布点,县城、新型城镇实现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00%全覆盖;户均配变容量提升至3.17千伏安/户,供电可靠率提升到99.86%,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力争到2025年,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综合指标得到较大提高。

  2.优化配电主网架结构。“十四五”期间,我县共规划安排4个主干网架项目,新建线路29条(长度合计124.48公里),改造线路1条,解决重过载线路1条,消除联络数超过3个的复杂联络4组。力争到2025年,我县各个网格内10千伏电网均形成单环网、单联络、两联络网架结构,10千伏线路联络率提升至100%,N-1通过率提升至100%,10千伏线路平均供电半径缩短至5.1公里。

  3.提升配电设施。“十四五”期间,我县共规划新建10千伏架空线路268公里、电缆线路29公里,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228公里、电缆线路29公里;新增开闭所2座;新增柱上开关330台、改造柱上开关110台。力争到2025年,全县10千伏架空线路绝缘化率提升至86.76%。

  4.提升配电自动化水平。我县将继续推进以故障监测方式为主的配电自动化,在主干及重要支线采用“三遥”终端,在故障多发分支线采用“三遥”终端,安装“三遥”DTU150套,故障指示器111套。力争到2025年,全县10千伏配电线路配电自动化整体覆盖率达到100%。

  5.积极引入电网新技术。提升装备标准化水平,选用成熟可靠、经济实用的设备设施,保持0高损。

  (六)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县要打造区域全覆盖的充电基础设施充电网络,积极发展“充电基础设施+”融合型“新型基础设施”,形成便捷高效的充电体系,为电动汽车全面发展提供基础条件,为“智能交通”和“智慧能源”提供硬件接口。力争到2025年,全县充电基础设施达到388个,年均增长率达到15.60%。

  (七)节能环保目标。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及碳排放均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内;煤电平均供电煤耗和综合厂用电率完成上级下达指标;力争到2025年,全社会电网综合线损率下降到5.14%左右,年均下降率达到0.7%,大幅度缩小与全市预期目标之间的差距。

  表2 诏安县“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类别 指 标 单 位 2020年 2025年目标值 年均增长或提高 属性

  能源消费总量及结构 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煤 59.89 控制在市下达目标内 - 预期性

  全社会用电量 亿千瓦时 12.46 16.1 5.27% 预期性

  用电最高负荷 万千瓦 21.13 21.8 6.51% 预期性

  人均综合用电量 千瓦时 1984 2432 4.16% 预期性

  能源

  设施 电力装机 万千瓦 13.49 28.49 16.13%

  可再生能源装机 万千瓦 13.49 28.49 16.13%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100 100 -

  天然气分输站 座 0 1 - 预期性

  天然气管网长度 公里 0 117 - 预期性

  成品油管道长度 公里 - - - 预期性

  充电基础设施 个 188 388 15.60% 预期性

  节能

  环保 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约束性

  火电供电煤耗 克标准煤/千瓦时 - - - 预期性

  全社会电网综合线损率 % 5.33 4.2 -0.46% 预期性

  备注:对于“十四五”末期计划投产的大型能耗项目,建议在前述能源消费需求基础上考虑单列。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智慧能源系统

  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县沿海沿江区位优势,主动对接省、市能源、电力、天然气等相关规划,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能源,稳步推进光伏、天然气、热电联供以及电网加强等项目建设,统筹布局海上风电项目,确保能源供应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力争发展成为零碳能源示范县。

  (一)电源方面

  1.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通过开发风光储一体化和智能微电网等方式,实现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有序推动近海养殖渔光互补、已完成生态修复的废弃矿区、工业园区成片屋顶、污水垃圾处理厂平价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重点做好诏安西山44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诏安西山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等,形成示范效应并向全县推广;推进工商业和户用分布式光伏建设,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既有工商业企业、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等有条件的建筑物屋顶和停车场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结合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光伏惠民等工作,推进具备条件的农村、乡镇集中安装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降低城乡居民用电成本,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发电比重。

  2.合理开发生物质能项目。依据资源条件,科学有序发展生物质能。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实施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企业沼气工程,通过改造提升发展综合能源利用效率更高的生物质分布式能源项目。

  3.积极推进诏安海上风电前期工作。结合诏安海域风能资源及场址条件,提前布局,积极储备,争取纳入省、市级海上风电相关规划。

  4.适度提升传统水电。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8号)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逐步关停原有山区小水电站,整改龙潭水库、岭下溪水电站,加快推进哈溪水库枢纽工程建设。

  (二)电网建设方面

  1.建设诏安坚强智能电网。加强电网主干网架电源支撑,提升主网安全稳定以及智能化水平,落实配网网架薄弱点治理,建设坚强灵活现代配网,超前布局园区配套电网,配合棚户区改造,优化老城区电网结构。加快诏安县输变电工程建设,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加快推进诏安港区电力配套工程,扩建福建漳州白洋220kV变电站、诏安110千伏溪南变、110千伏宫口变以及各乡镇10千伏及以下农配网新建改造工程,建设坚强智能电网调度支持系统,使诏安电网趋于合理,形成城乡统一调度管理的供电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县2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投资计划完成4.25亿元。

  2.持续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以构建“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绿色低碳、智慧共享”的坚强智能配电网为目标,服务国家“新基建”、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消除供电安全风险的短板,构建标准清晰、上下级协调的标准配电网架结构;巩固“十三五”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成果,聚焦电网“最后一百米”分阶段推进美丽乡村电气化再升级建设;深化一二次规划衔接,全面提升配电装备水平,探索构建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传输的智能配电网。

  (三)油气方面

  1.协同推进西气东输和福建LNG二期管网建设。充分发挥LNG 接收站在保障周边、南气北送中的作用。推进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潮州-漳州段)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强与周边省份的互联互通,实现省间盈缺互补;加强地市天然气支线管网与省内天然气主干管网的联系,统筹规划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结合工业园区用气需求,在合适位置预留天然气分输站接口,加强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大力推进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建设。

  2.持续完善城乡燃气管网建设。积极开拓天然气应用市场,结合城乡用气需求建设天然气门站、金都合建站;配套敷设诏安城区、诏安工业园区市政道路、林头水产加工区市政道路、四都镇、梅洲乡、白洋乡、梅岭镇、门站出站管线、中兴大道相关燃气管网,共计敷设道路长116.46公里。

  3.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结合园区多能互补及能源梯次开发和利用、智能微电网等智慧能源新模式,在有稳定热、电负荷的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等开展分布式能源站前期工作,条件成熟时适时推进其建设工作,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四)充电基础设施方面

  1.加快补短板实现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按照从城市中心到边缘、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增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分布密度。在主城区优先结合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社会公共停车场开展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在乡镇政府或邻近的其他便利群众充电的场所,加快建设直流快充桩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对现有公共停车场结合安装条件进行加装充电设施改造,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根功率不低于60千瓦的直流充电桩,实现公共充电桩乡镇全覆盖,实现电动汽车无忧出行。

  2.破解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题。加快推动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引导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支持充电运营商按照“统建统管”模式开展干线电缆等供电设施改造,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提供自用桩安装与维护管理一体化服务。

  3.加快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相对集中、独立区域或停车场地等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不低于20%比例的快慢结合的充电设施,将有关单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能力。

  4.落实公共停车场和新建住宅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全面落实公共服务场所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停车场有关要求纳入城乡公共停车场工程包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落实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应建设不低于20%的充电设施等政策规定,相关要求纳入设计、竣工验收内容。

  5.鼓励发展“充电基础设施+”新模式。有效整合现有充电行业参与主体,结合园区、商圈、生活区充电需求,加强充电行业与出行服务产业融合发展。在硬件上与路灯、通信塔等基础设施融合,在商业模式上与便利店、洗车场等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杆塔资源及停车场所打造“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新模式,增强充电、商业服务周边黏性,推动充电产业向智慧出行服务产业延伸。

  二、强化能源科技支撑,促进能源产业发展

  遵循“补强短板,支撑发展”的基本原则,在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能源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继续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装备制造龙头企业等战略合作,争取更多的能源战略项目尤其是清洁能源项目落户诏安,推动县属企业与中央大型能源集团在能源技术服务等方面合作。

  (一)做大做强能源科技装备产业

  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产业作为制造业中的重中之重,是最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我县要紧紧围绕做强做大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产业链,打造先进制造业标杆,不断筑牢实体经济根基。在诏安工业园区金都片区,夯实做强做大诏安金都新能源产业基地。在新能源电池产业上,以龙头企业带动,打造以储能产业链为主要特色、兼顾汽车动力电池产业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延长新能源制造产业链,形成光伏产业生产设备制造、研发、终端消费等产业链条聚集区;在海上风电产业装备上,紧跟漳州市海上风电生产基地布局思路,引进国内风电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承接配套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初步建成风电产业园。

  (二)科学有序发展电化学储能

  加强储能发展规划与电源、电网和清洁能源发展规划衔接,与产业发展、能源结构转型相协调,将储能设施纳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应用协同发展,统筹制定电网侧储能规划,引导储能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建设一批储能应用示范工程,鼓励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配置储能优化运行,鼓励工商业用户、学校、医院等用户配置储能,有效参与需求侧管理。

  三、强化节能提高能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提升能效

  1.持续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坚定落实国家节能降耗的方针政策,从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入手,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挖掘结构节能空间,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低碳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生产生活用能清洁低碳化,加快构建“清洁化+电气化+高效化”的能源消费模式。

  2.健全能耗控制体系,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健全能耗统计分析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体系,完善能源消费监测预警机制,因地制宜、因业施策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重大项目布局、用能空间等情况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跟踪监测并及时调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煤炭消费和用电量等指标,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将能源要素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

  3.严格落实高能耗行业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严把能耗量较大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费量大的项目的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准入关,从源头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积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继续开展工业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工程,引导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推广和应用,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促进上下游企业联合和优化整合,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

  (二)推进终端用能清洁化

  1.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提升社会电气化水平。电能替代是再电气化的重要途径,是能源消费革命的基本方向,对我县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效率效益意义重大。加快推进城乡用能电气化,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提升农村供电质量,推广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领域电驱动器具和节能电器产品,将安全、绿色、高效、清洁电能推广普及到城乡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力提升城乡居民家庭电气化水平;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船舶岸电,推行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提高社会电气化水平;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锅炉应用,替代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燃煤锅炉,加大在建材行业发展电窑炉、在轻工行业发展蓄热电锅炉的力度,引进环保节能电加热设备,进一步提升工业生产领域电气化利用水平。

  2.扩大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天然气是推进我县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现主体能源绿色低碳更替的重要基础。加强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地区LNG直供,努力提升城镇管网覆盖率,打通天然气“最后一公里”,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推动燃气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推广天然气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利用力度,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实施天然气下乡工程,提高城镇燃气普及率和天然气服务水平,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燃气供应水平。

  3.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在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物流配送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持续增加;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主干高速公路和城际充换电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建设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港口企业深挖电能替代潜力,围绕综合能源供应、岸电设施建设、电动作业车辆充电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和风力发电及节能服务等领域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合作,加强沿海、沿海港口岸电改造和使用,支撑港口全自动化装卸码头、智慧能源楼宇等综合能源示范工程建设,打造绿色港口。

  (三)深挖节能潜力

  1.全面推进集中供热。从改革供热管理体制入手,构筑集中供热管理的新格局。加大力度在热负荷需求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发展热电联产,建设诏安工业园区两个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同步配套建设高效、快捷的热力管网,在条件具备地区鼓励发展冷热电多联供,提升供能系统综合能效。

  2.推进建筑领域节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标准颁布实施,从建筑节能产品、设备、体系、技术水平、产业配套设施等角度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钢结构应用比例;实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双修”、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进既有住区停车、充电及电梯等设施建设,推动“绿色社区”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在酒店、医院、学校等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鼓励在农村住宅中应用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在沿江、邻河、近海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中推广应用地表水地源热泵技术。

  3.积极开展总和需求侧管理。“双碳”目标下,能源电力系统的横向多能互补和纵向“源网荷储”协调发展,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向综合需求侧管理转变提供了条件。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逐步向实时化、智能化、自动化方向演进,鼓励用户应用智能化运行管理技术,开展综合能源监测、能源大数据分析、需求响应等应用,根据电网运行需求和自身情况主动调节并优化响应,实现对多元化电力负荷的协调控制,引导“两高”企业节能改造和用电灵活控制改造,积极参与需求响应市场,鼓励用电负荷向后半夜低谷期转移;推广多方共赢的需求响应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协同模式,将乡村电气化设备、光伏、储能、充放电桩(V2G)、空调及照明等可调节负荷资源统筹纳入电力调度、统一管理;大力推进“电动福建”建设,支持在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居民小区等集中用电区域开展“互联网+”智能用电示范,探索“互联网+”智能用电技术模式和组织模式,大力推广智能充电桩,鼓励现有充电桩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

  四、深化市场改革,创新能源体制机制

  围绕能源安全保供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任务,按照国家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思路,在我省能源市场化改革、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下,深化以“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总体思路推进电力、油气体制改革,充分激发我县能源发展活力,提高能源综合管理水平。

  (一)推进油气体制市场化改革

  坚持“管放结合、统分结合”的油气体制市场化改革思路,有效地释放竞争性环节市场活力,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放开油气市场,探索LNG点供方式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结合工业用气需求以及城镇燃气发展布局,积极引进下游燃气经营企业,构建多元化市场主体,为下游用户提供公平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服务平台;明确油气管网、LNG接收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加强省级天然气管网公司与地方特许经营权企业的衔接,促进地方管网以市场化方式和省级管网公司相融合,引导地方集中式、集约化建设储气设施;打造资源共享、公平开放的天然气主干管道“一张网”,消除资源输送瓶颈,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减少中间供气环节,降低终端用户用气成本。

  (二)加快推进能源管理改革创新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能源宏观管理。强化县政府能源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职能,提升能源治理能力,实现能源管理和服务“一个窗口”办理,大力推行电子化服务实现“一网通办”;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社会融资”的原则,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初步建立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实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协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系统思维,加强统筹规划。加强与省、市能源规划及电力、油气、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发挥省级能源规划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引导地区能源发展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能源规划与电网规划协调一致,与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协调一致,将能源及各相关专项规划纳入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实施,编制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以及生态和环境保护规划相适应的各项能源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二)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组织实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围绕约束性指标将能源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重点能源企业,聚焦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制定实施一批专项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发展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分年度逐级下达落实。

  (三)加强能源规划动态管理。强化能源战略和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以国家能源战略为导向,结合国家能源规划部署和当地实际制定能源规划,明确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目标和任务,在规划编制及实施中加强各能源品种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区域之间的协同互济,整体提高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供应安全保障水平;重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分析。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按规定程序适时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中期调整,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

  二、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一)加强项目跟踪。落实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提升项目建设全过程、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安全质量监管,建立重大项目滚动实施的机制,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滚动发展态势;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建立高效透明的能源规划实施监管体系。重点监管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规划落实到位;扩大公众参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规划贯彻落实的全过程,提高规划推进、独立监督、科学管理、民主决策的水平。

  (二)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完善项目用地报批,切实做好用地保障。统筹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清洁能源项目倾斜,保障年度新增清洁能源建设用地需求,对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其他新能源项目使用各地当年处置存量土地核算的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重点项目清单,确保纳入清单的项目在用地、用海、用林、环境容量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指标需求,实现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动态监管,全力保障好规划实施项目;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支持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采取多种手段保障资金需求。

  (三)加强能源运行管理。加强新能源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管理,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风电光伏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协调做好风电场、光伏电站机组的并网运行和调度管理;加强光伏电站建设运行监管工作,加大光伏电站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年度实施计划中的光伏电站项目,督促协调电网企业及时落实接网条件并按规定时限审核接入系统设计并出具接网意见,对影响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的项目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监测及信息统计和披露,依托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的统计、预测、预警体系,跟踪监测并及时调控各地区和高耗能行业各项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完善能源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煤炭、油气等重要能源产品供应情况的动态跟踪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予协调解决。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政策引导“电能替代”“煤改气”、新能源车、天然气汽车以及氢燃料汽车在不同领域、不同细分市场下的优先发展等级,明确发展思路,避免清洁能源之间的无序竞争。

  (二)适当应用财政补助引导需求侧科学合理用能。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节能技术改造、资源循环化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对一些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继续给予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运营与服务,通过技术改造、配置储能、分布式电源等方式实现对可再生能源出力的灵活响应与直接消纳,对经批准利用清洁能源的项目在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投资补助;贯彻执行农村清洁能源替代补贴政策,对达到替代标准要求的初装建设和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完成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并实际运行的农户给予运行费用补贴。

  (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节能降碳项目的支持作用,加快推动我县能源清洁化发展。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节能降碳等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领域,健全碳减排支持工具向金融机构发放资金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对于节能降碳效果显著、使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项目给予适当贴息支持;支持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以“新能源+绿色金融”的商业模式,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探讨融资租赁解决光伏电站融资的市场方案,满足清洁能源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四、加强能源科技创新驱动

  (一)加速电网智能化建设。推进智能作业、智能监测、智能巡视等新技术应用,提升电网装备智能化水平,全面建成电网一体化智能调度体系,推动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全部实现智能巡检;推进配电自动化建设,实现配电网运行的集中控制和就地控制,提升配电网多元化供电服务承载能力。加快建设适应分布式电源高渗透率接入以及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灵活充放电需求的“三网融合”现代智能配电网。推进新能源发电调度运行与控制技术支持系统100%覆盖县域,实现电网对新能源的全消纳。

  (二)推广可再生能源低成本规模开发利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典型带动、规模应用的原则,以重点项目和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市场机制为平台,重点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以及基于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广新型热力循环、小型风光互补系统等终端能源转换、储能、热电冷系统综合技术及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推广大型风电机组、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制备关键技术,围绕高比例消纳,推行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三)积极发展交通燃油替代。积极跟踪、发展工业海洋微生物产品等先进生物质能技术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微藻制备生物柴油等技术研发和示范;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落实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目录,规范市场秩序。

  (四)加强能源前沿技术研究。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和海洋高新产业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导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分布式能源和节能减排与污染控制等重点领域创新技术的投入。

  (五)加强能源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设高效、便捷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地方政府对能源信息数据的收集,以数据、信息监管为全流程监管的新手段。鼓励和引导重点用能监管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实现对用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预警。

  附件:诏安县“十四五”重大能源项目表

  附件

  诏安县“十四五”重大能源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行业 项目

  所在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亿元) 状态(计划/在建/已建成) 计划完成时间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1 光伏

  1.1 诏安西山44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光伏 诏安县 结合西山渔场建设44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及配套储能等 2.05 计划 2025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2 诏安西山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光伏 诏安县 结合西山渔场建设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及配套储能等 4.67 计划 2025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3 屋顶光伏整县推进 光伏 诏安县 结合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居民屋顶为主要形式,探索分布式光伏统一推进,规模约10万千瓦 4.5 计划 2025 待定

  2 电网

  2.1 福建漳州诏安溪南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 电网 诏安县 溪南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1×3.15万千伏安,利用陈城变增容退下的3.15万千伏安#1主变);白洋~溪南Ⅱ回110千伏线路工程,白洋220千伏变电站 110千伏溪南Ⅱ间隔扩建工程 0.0849 计划 2022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2 福建漳州诏安宫口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 电网 诏安县 宫口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1×5万千伏安);奇材T接梅岭风电~宫口110千伏线路工程(LGJ-300/9.2) 0.1722 计划 202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3 诏安地区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电网 诏安县 “十四五”期间,共规划共安排主干网架项目44个,新建线路29条、长度124.48公里,改造线路1条,解决重过载线路1条,消除联络数超过3个的复杂联络4组 3.37 计划 2025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4 福建漳州白洋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电网 诏安县 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1×18万千伏安) 0.22 计划 202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5 福建漳州诏安霞葛变1号主变改造工程 电网 诏安县 霞葛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由20MVA增容为31.5MVA) 0.06 计划 202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3 充电基础设施 诏安县 在城市各公共停车场、乡镇、景区,建设共计200个充电基础设施 0.3 计划 2025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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