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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十四五”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规划(2021-2025)

  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图书馆建设,将徽州区图书馆从国家三级图书馆提升为国家二级馆,区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继续大力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与提升。

  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建设乡镇和村(社区)多功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快构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将分馆延伸到村级图书室,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统一技术、实现互联,通过一体化和专业化的管理,真正实现资源共享,服务互动。同时,实现全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覆盖率100%,中心建设的“八个有”、“一场二堂三室四墙”、“七个一”全部达标。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实施流动文化服务进村、社区,送文艺演出、展览、讲座、政策宣传、书刊借阅、科技宣传等活动进村,开展舞蹈、声乐、摄影等多个方面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让群众的日常生活更加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二)夯实文化惠民工程

  完善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机制。持续推进“文化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免费开放。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安排文化惠民活动,吸引群众积极参与文化生活。

  丰富公共文化活动。采取网格化管理、流动服务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措施,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节庆系列文化活动及广场文艺演出、送电影下乡、送戏进万村、戏曲进校园、精品文化进社区、进军营、书画摄影巡回展览、少儿故事会、红色文化进百村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考虑乡村群众观赏习惯,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时间,趁农闲、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演出。

  持续办好“悦读微知”、乡村春晚、上九庙会、龙舟赛等品牌活动。结合国际博物馆日、世界读书日、文化遗产日等,开展宣传、民俗、娱乐活动。开展艺术普及、阅读欣赏、体育健身、科普法治等培训。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活动,支持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文化服务活动。

  (三)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深入推进总分馆制建设。继续推进以区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建设,鼓励和支持总分馆服务点向学校、企业、产业园、社区、旅游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延伸。定期举办分馆图书管理员培训, 确保质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并实施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考核评估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全区图书分馆建设、管理、服务等综合考评。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和目录,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制定《徽州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方案》,努力把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群众真正的“精神家园”,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均等化文化权益。

  提升文化服务品牌。深入基层调研,广泛组织群众开展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提升“徽州优秀文化传播文艺轻骑兵”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文艺志愿者、文化辅导员下乡活动,打造区域群众文化活动和服务品牌。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岩寺登高节、西溪南音乐节、潜口腊八节、呈坎西瓜节、富溪茶文化毛峰节、洽舍冬欢节、杨村香榧节等品牌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

  (四)大力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设,以及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共建共享。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挖掘徽州区优秀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徽州区特色公共数字文化产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网站(网页)建设,鼓励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会化媒体平台创新管理与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接入服务。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加快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实现“一站式”服务。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乡镇文化站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推动各文化站实现有专人管理。积极探索机制多样,管理灵活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结构体系,吸引有艺术专长、热心基层文化工作的人才充实到基层文化队伍中。继续推进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调动社会文化艺术资源和力量,激发群众文化热情,发挥社会文化团体组织作用,促进群众文化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基层文化队伍。同时定期面向基层文化管理队伍、文艺社团开展培训,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指导和帮扶,提升基层文化设施管理服务水平。

  (六)创新发展文化设施旅游功能

  增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美术馆等的休闲旅游功能,实施场馆旅游化建设工程,利用图书馆古籍善本、图书报刊和数字文化资源等开发文化创意产品,设立专门展销区域,进行文创商品销售;举办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培训班。同时,精心挑选书目,开辟图书销售区域,让阅读者可以购买自己喜爱的书籍。

  二、力推文艺精品创作

  (一)精心组织文艺作品创排

  营造艺术创作的良好环境。提高文艺创作水平,全力打造和推出文艺精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艺术创造、尊重艺术人才、尊重创作成果的良好氛围。建立引导有力、激励有效、宽松和谐、活跃有序、不同主体踊跃参与创造的艺术创新机制,营造有利于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创意、技艺的环境。继续实施政府买单、群众免费看戏政策,提升专业表演水平,进一步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打造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大力推进文化艺术精品创作与生产,立足徽州民俗文化、“铁军”红色文化和地域历史文化,扶持融于时代发展和地域特色的经典剧目展演。

  (二)积极开拓演艺旅游市场

  与旅行社、景区合作,推动演艺进景区、酒店、重点旅游村、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将地方文艺精品、非遗展演等作为发展“夜游经济”的重要载体。推出戏曲旅游经典线路,鼓励各类演艺企业依托核心旅游景区及城镇固定演艺场所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和节庆表演,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提升人均消费水平。

  三、加强非遗传承保护与开发

  (一)抓实基础工作

  深入全面摸底,对符合各级非遗名录条件的项目及传承人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省级以上非遗项目增加5-7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增加10名左右,继续深挖本土非遗资源,申报非遗保护项目。加大非遗保护基地的建设,按照有关标准积极开展非遗基地的评估工作,制定相关奖补办法,为非遗基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做好传承推广

  实施非遗传承人培训计划,加大非遗传习基地(所)建设,力争再增加3所,逐步扩大非遗传承人的参与面,提升非遗传承人群的总体素质;提高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加大对各级传承人的管理力度,对各级非遗传承人进行定期跟踪式服务管理。在中小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进校园活动,将其纳入学校德育课堂的必修内容,聘请非遗传承人为授课老师,规范传承人授课待遇。正确引导和抓好组织培训,定期举行汇演展演,促进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确保保护与传承工作常态化。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加强推广和宣传。

  (三)建设非遗数据库

  对比较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优秀传承人,进行调查、登记、采录。充分尊重民众的创造性,将讲述者讲述的原貌,按照民间文化作品和民俗表现形态,保持原状、不加修饰地描述记下来,完成建档工作。继续完善以材料整理为主的静态保护基础工作, 把补充收集的实物样本、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乐谱舞谱等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数据库。推进非遗数字化记录工程,加强宣传和展示。

  (四)开发非遗旅游

  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工作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利用,结合旅游开发,达到可持续发展。注重创新,拓展市场,不断提高非遗产品的受众性和实用性,大力发展非遗产业。大力发展研学旅游,打造非遗与景区相融合的文化产业集群。

  四、强化文物保护利用

  (一)夯实文物基础保护工作

  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城乡建设规划,把文物维修、保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将现代科技和新材料应用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的科技水平。积极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5处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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