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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对辖内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监测,更新土壤污染地块档案库,对重点地块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全面推进土壤受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作。

  第六节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对核技术利用项目、广电通讯和输变电等项目周边电磁辐射的监测,完善徽州区核与辐射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加强对核技术应用单位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监督性检查,强化放射性物质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规范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及时处置闲置源。

  第七节 加快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建设大气环境精细化监测监控预警平台,提高大气污染预警分析和污染溯源能力。对重要节点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网格化布点监测,以企业有组织污染源排口在线监测为基础,以企业厂界、园区边界在线监测监控为预警,结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建设完善“点、面、域”三位一体智能环境监测监控预警体系。以新安江水质监测网络提升为主,围绕水环境风险控制,加强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高重要水体和水源地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整合优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统一监测指标,逐步实现“一张网络监测、一套评价体系”,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乡镇全覆盖。实施重要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的全程监控,对重点污染区农业生态环境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开展耕地、园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构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以及工业园区内部和周边地下水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加强地下水环境污染监测能力建设,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确保地下水质量无Ⅴ类水。

  第五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加快推进我区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增效,深入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一、积极配合省、市开展碳达峰行动

  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开展碳达峰行动。确定碳达峰目标与重点任务,制定碳达峰行动计划,加强任务分解及实施考核,力争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

  二、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构建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有效管理机制,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入园区。加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强化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环境管理。

  三、协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

  运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协同推进徽州区富溪乡曹溪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项目,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固碳能力。全面实施林长制,全面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突出抓好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全区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新安江流域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严格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和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强化湿地固碳能力,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通过生态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四、推进循环低碳发展

  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进园区智能化、清洁化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运用,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

  第六章 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

  一、协同开展环境污染治理

  协助编制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保规划,促进跨界水体水质稳定达标保持优良。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固体废弃物联防联治。共同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生态治理市场化平台和项目共同投入机制。加强流域环保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上下游共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平。加强技术合作,实施氮磷养分生态拦截工程,推进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二、全面推进流域生态系统修复

  完善落实水环境保护“1225”水质稳控工作机制,深化乡镇横向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持续推进农业面源和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常态化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健全农药集中配送体系,推广“生态美超市”、农村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有效做法,确保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持续向好,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治理。恢复流域净化功能,建设生态岸线缓冲带,加强湿地保护和森林抚育,构建新安江生态廊道,强化松材线虫病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执行禁(休)渔制度。

  第七章 积极加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实现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一、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

  (一)推进湿地系统保护和修复

  积极推进生态系统修复项目工程,逐步修复已经破坏的湿地,加大退耕还湖、还湿力度。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合理利用、有序开发,使湿地综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发展湿地生态旅游等绿色生态型产业。

  (二)推进水生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强河道和水体生态治理

  全面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设施、废弃物,恢复河流蓄水空间。全面清理堤防滩地种植、养殖等违规违法生产活动。重点对丰乐水库、四村水库、徽州区一水厂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水体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生态拦截带。开展河道平整、清淤,恢复河道水动力,逐步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对受损河段实施水生植被恢复、天然生态环境修复、增殖放流等综合措施,全面恢复河流生态功能,实现有水有鱼,有鱼有草,扩大水生态容量,提高水环境承载力。

  二、加快启动建设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

  紧紧围绕“两山”理论转化样板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示范区、美丽中国生态宜居宜业典范区三大战略定位,徽州区全力协同配合黄山市与杭州市合作,全力构建全域生态保护、高效生态产业、空间布局、生态经济制度四大体系,切实打造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

  三、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开展农业面源质量和河道流域生态修复,提高环境容量。推动组建合作区生态环境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积极开展合作区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联合推进合作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PM2.5和VOCs协同控制,共同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基础信息库。探索合作区垃圾填处理设施联合共建,统筹推进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探索在合作区推进环评和排污许可联动,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源管理体系。在统一的生态环境目标下,以共建共享、受益者补偿和损害者赔偿为原则,建立健全合作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第八章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一、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通过联网并网、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等多种方式,新建和改造一批集中式供水工程,逐步解决我区饮用水安全问题。持续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强化水源及水厂水质监测和检测评估,实施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恢复和建设工程,确保水体环境质量。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饮用水主管部门和属地化管理的责任意识,探索建立水利、住建、卫健、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构成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有效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农村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分类实施,因地制宜,全盘统筹,示范带动”的原则,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农村污水处理体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可实施性和长效性。乡镇统筹处理,推动乡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将乡镇周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接入污水管网。

  三、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实施化肥、农药使用“双减战略”。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实施农田氮磷生态拦截工程。进一步提高农药集中配送系统覆盖率,持续开展农药废弃物利用。2022年实现乡镇一级农药集中配送全覆盖,村级农药集中配送全覆盖。完善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底,全区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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