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实行校长(园长)校园安全负责制,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狠抓校风校纪,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决策和舆情应对能力。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警务室或治安岗亭民警联系中小学幼儿园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及时通报校园警情,及时响应师生报警求助,提高校园安防工作效能。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人人有责、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机制。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长效化工作机制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专门机制,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3.完善安全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事故报告、处置、协调机制,健全县(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加的事故处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鼓励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推动依法治理“校闹”。
4.抓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健全完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地方党委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防护责任),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和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出行情况和疫苗接种情况。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强化校园卫生消杀,按需储备防疫物资,持续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落实每年1次学生健康体检。健全家校联动机制,督促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
(六)坚持正确方向,着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1.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科学、完整的教育评价体系,落实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2.改革学校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健全职业学校评价,引导不同类型学校科学定位。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3.改革教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评价量化体系,深化“高效课堂”、“有效作业”研究应用。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强化一线学生工作。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和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岗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
4.改革学生评价。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构建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健全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建立更科学公正的考试评价制度,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疾。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坚持“零起点”教学,从严控制考试次数,优化考试内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5.改革用人评价。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七)坚持强师铸魂,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每年师德建设月(9月)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挖掘黄山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师德师风教育基地。构建体系完备的教师荣誉体系,弘扬“黄山最美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塑造黄山教师良好社会形象。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化师德考核和结果的应用,推广使用全市师德考核网上评价系统,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落实县(区)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
2.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搭建校长培养梯队,加强学校后备干部培养,按照5年规划合理配备中小学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库,提升校长队伍水平。加大校长管理培训、挂职交流力度,办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及提高培训班,推行校园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名校(园)长培养工程,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创新中小学校长选聘机制,进一步明确校长职责,实行任期制管理,完善优胜劣汰机制,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校长大胆探索,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创新教育模式和方法。
3.提升教师业务能力。通过教师公开招聘、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培养、教师资格认定等方式多渠道补充教师,每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引进教育人才,重点招录紧缺学科教师,优化全市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新教师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教师继续教育覆盖率达95%以上。发挥好教育“名师工作室”引领作用,评选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一步加强徽州师范学校教师研修培训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教师基本功、优质课市县两级联赛。持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中小学新入职教师交流实习制度和乡村教师名校跟岗学习研修制度。积极运用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教师培养模式改革。
4.深化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健全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事权、人权、财权“三权统一”改革。深化中小学编制周转池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补足配优体育、美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师资,以及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资。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制度,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完善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落实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5.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制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完善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等重点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