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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津市南开区青年发展“十四五”规划

  2.发挥网络阵地作用。把互联网作为开展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加强网上网下对接,推动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充分利用“津云”“和美南开”“青春南开”等网络平台打造有特色、成体系、有影响的青年主流网络体系。加强公益性青年新媒体应用平台建设,打造适合于青年学习应用的各类新媒体平台,探索利用新媒体引导教育服务青年的体制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新媒体服务青年项目的支持保障力度,将新媒体平台建设、产品供给、绿色网吧建设等纳入政府文化惠民工程,让更多的青年分享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带来的健康成长“红利”。(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文化和旅游局)

  3.正确利用网络新媒体。培养健康的上网习惯,引导青年正确对待网络游戏,培养选择和甄别网上信息能力。加强青年网络教育,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青年网络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体作用,将青年网络教育作为媒介素养课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德育工作,向青年传授网络自我保护和网络道德知识。围绕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内容,严格落实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暴力、色情、赌博、毒品、迷信、邪教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及革命先烈的信息传播。(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公安南开分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4.有效传播网络正能量。打造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构建网络宣传矩阵,不断掀起网上正面宣传教育热潮,传播社会正能量。挑选一批思想积极正面、在网上较为活跃的青年,培育成为网络舆论中的“重量级”人物,在发出“青年好声音”中发挥先锋作用。加强人才支撑,强化与互联网领域企业、专家学者的合作,形成青年网络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

  (五)青年婚恋

  发展目标:青年婚恋观念更加文明、健康、理性;青年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青年的相关法定权利得到更好保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团区委)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强化青年对情感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参与开展青年婚恋问题调查研究,提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现代婚姻生活、符合天津实际的两性观念和家庭伦理。加强文学作品、话剧、专题节目等文化产品创作,营造健康、文明、进步的婚恋新风尚。倡导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培育家庭文明。加强青年敬老、养老、助老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参加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2.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支持开展健康的青年交友活动,重点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姻服务工作。规范发展社会化青年交友信息平台,打造一批诚信度较高的青年交友信息平台。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青年婚恋交友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和便利条件。开展青年婚恋心理咨询和行为指导,提高青年社会沟通、情绪管理、经营婚姻的能力。(牵头单位:团区委、区民政局;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公安南开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3.开展青年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加大对性知识的普及力度,在有条件的学校推广性健康课程,加强专兼职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大幅度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大对适龄青年的婚育辅导力度,加大适龄青年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牵头单位:区卫健委;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团区委)

  4.保障青年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享有的法定权益。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参加单位:区卫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六)青年就业创业

  发展目标:青年就业比较充分,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在较高水平;青年就业权利保障更加完善,青年的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活力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团区委)

  发展措施:

  1.完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重点变化,加强就业与相关政策的协调,进一步完善积极就业政策。发挥公共财政促进青年就业作用,完善落实财政金融扶持政策,扶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吸纳青年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青年自主就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进一步完善青年创业就业配套法规政策,加强就业统计工作。(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团区委)

  2.健全促进青年就业机制。健全全区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把有就业意愿的青年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青年提供就业援助,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见习、就业帮扶等服务。开展青年重点群体职业培训,加大贫困家庭子女、青年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青年军人和残疾青年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对贫困家庭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员给予生活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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