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强有力的民政科技支撑体系
坚持以科技技术为支撑,以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法制建设为保障,推动民政业务发展与基础职能保障同频共振。
(一)建设智慧民政。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殡葬保障、婚姻登记、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系列数据库,改进民政管理方式、转变民政工作手段、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计划,推进婚登服务、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业务的手机终端办理。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运用网站、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引导居民通过网络参与社区事务,推广社区“微信群”,探索协商议事、政务服务等网上社区服务场景应用。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山区与中心城区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联动发展,满足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服务需求,横向覆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组织、社区服务、接济服务、救助管理、慈善捐赠、婚姻登记服务、社会心理服务等“十大领域”的设施建设布局。到2025年,达成市级建设规划的目标:每个街道(镇)建有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成临时救助和长期照料床位不少于50张;建有一所床位规模适当、配套功能完善的儿童福利院;建成一所不少于100张床位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成2处各不少于50张床位的智障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每个乡镇建设1处公益性公墓;新建18个社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
(三)提升智慧治理水平。依托市级大数据平台,加强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业务应用全过程线上办理。不断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人、地、物、事、组织的智能化管理水平。有序推动“智慧社区”建设,配合做好社区治理“一库两平台”建设,提升社区工作效能。推进社区物联网建设,培育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推动社区互动常态化、智能化。
五、完善新型民政监管体系
实施党建引领,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责任,形成权责明确、制度健全、覆盖全面的民政监管体系。
(一)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加强依法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检查结果公开等制度。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三是强化底线思维,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二)创新监管形式。一是完善监管体制,推进社会组织制度化、精细化、专业化监管,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政治、行政、纪检、执法、财会、税务、审计、金融、行业及社会监督,加强社会组织网上活动管理。二是加强信息化监管,推动信用平台信息建设,推行信用监管,推动信用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应用,完善信用惩戒机制,构建信息化监管、信用监管、第三方监管、政务公开等紧密结合的新型监管体系。三是加强群众监督,畅通信息渠道,建立群众信息反馈机制,让群众关注、参与、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压实责任主体。加强督促检查,将民政工作纳入相关单位(部门)和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细化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街镇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部门实施计划,分解进度指标,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保证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到位。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不断加强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施规划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做好本规划与市规划提出的战略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做好重要指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做好协调服务和实施指导,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考核,确保规划全面顺利实施。
二、持续强化资金保障
创新多渠道、多形式的民政工作经费投入和使用机制,拓展资金来源,建立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与民生服务需求增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吸纳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民政和社会福利领域。开发创新型、便民型的投资项目,实现以项目带动投资。加强民政经费使用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采用项目运作模式,对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评估、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三、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推动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打破体制机制束缚,加大对民政行政管理人才、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基层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和工作需要,对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归并和重组优化。统筹规划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会心理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薪酬保障、权益保护、作用发挥等体系建设,加强事业发展的人才支撑。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的专业人才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民政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实施关心关爱人才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推树典型等制度。实施办实事工程,关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持续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人、财、物引向基层。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并通过下放城市协管员、设置社工岗位等,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多渠道解决基层工作经费,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慈善机构链接社会资金支持基层民政服务,健全完善社区小额资金自主、规范、灵活使用制度。升级基层民政软硬件条件,健全岗位职责、工作准则、办事程序、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规范完善服务内容和标准,强化培训指导,提升基层民政为民办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