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实施,完成北安河、前沙涧排洪沟、柳林、沙涧北干渠、前章村排洪沟、大工等6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科学城北区蓝绿空间融合研究,对南沙河两岸的苏家坨雨水调蓄区、崔家窑湿地、西玉河等雨水调蓄区和水质净化湿地进行整体系统性规划设计,打造生态湿地群。利用自然地势条件和区域水文化特性,打造水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建设玉泉山南支沟林下小溪精品生态景观和画眉山雨水湿地公园(大寨渠渠首段),实现百姓自然亲水目标。落实水土保持“三色”管理,依据扰动土地情况、取土和弃土情况、水土流失保持措施情况及水土流失情况等监测结果,明确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在全市水务系统率先建立水鸟监测点,开展水生态多样性科普宣传活动,推动水体生境多样性修复。
三、优化提升城市内涝环境治理能力
建设综合防洪排涝体系,将防洪排涝同“水清岸绿”项目和海绵城市建设紧密结合,整体上突出统一规划,分流域按照防洪标准进行综合治理,实施新一轮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和消隐改造。2020年底编制完成《海淀区积水内涝防治工作方案》(见海政发〔2021〕7号)。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海绵化改造计划,将建设项目雨水利用方案审查和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强力抓手。截至2020年底,新建下凹绿地235万平方米、透水铺装215万平方米、蓄水池21万立方米,年雨水综合利用量为650万立方米,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率达20.08%。
第三节 区域科技聚集优势充分发挥
一、智慧水务管理成效显著
积极推进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河湖精细化管护平台系统,通过此系统随时监控河湖健康状况,对河湖进行动态管护。在日常工作中,街镇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推进河湖管护工作,例如,苏家坨镇利用城市管理应急平台工作机制,由平台协调相关负责部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河湖水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查看,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形成了问题反馈、协调、解决的工作链,大大加快了问题处置的效率。
二、水务投融资机制初步完善
完善水务投融资模式。积极研究探索政府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建设,推广“分区授权、企业建厂、政府建网”模式。加大污水处理领域市场化建设与运营力度,探索民间资本参与重要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设和养护。采用BOT模式实施上庄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和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建设。通过PPP模式推动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建设。
三、区域科技聚集优势充分发挥
稳步推进水务智慧化管理新模式建设。不断加强与驻区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将水务工程项目基础建设和新基建相结合,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力度。率先启动国内领先的“水务大脑”新平台搭建,聚焦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工程、水行政五个核心业务模块,完成河湖水质监测系统、农村饮水自备井计量考察系统及水情实时监测等系统建设,实现实时动态监测、数据共享,增强水生态建设及管护能力。第一个模块水旱灾害防御系统在2020年汛期试运行,实现了精准预测、智能分析、科学决策、快速响应的应急处理模式,极大提高了应急抢险的效率。
第四节 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
一、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
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明确三级河长体系。2017年7月27日印发《海淀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见京海办发〔2017〕33号),正式成立河长制工作机构,明确各区、街镇、村三级河长及河长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各项保障措施,完善责任体系。后续相继出台7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并落实执行。
按照原市委书记蔡奇提出的“河长制既是治水工作机制又是责任制,要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区、街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制定“月检查、月排名、月通报”制度,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模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水务执法力度逐年加大,2020年查处违法案件210件、罚款445.13万元,分别是2015年的23倍和15倍,有力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以河长制为统领,完成36条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实施农村地区沟道、坑塘、马路边沟、公园池塘等小微水体整治,完成337处小微水体排查及64条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北沙河、南沙河、宏丰渠、五一渠、团结渠、团结渠支渠和崔家窑水库等7个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并得到逐步巩固;5个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其中南沙河断面水质首次达到了功能区水质标准,实现从2016年劣Ⅴ类到2020年Ⅳ类的跨越式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跻居中心城区首位。
二、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各区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着力优化运行机制、明确权责任务,提高工作实效,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河湖管理的高位统筹不断增加,水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水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各街镇级河长的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主动担责、主动参与、谋划区域内水环境治理与保护,解决水务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征地、拆迁、补偿等难点问题,协调地区单位支持水务工程建设,在社区(村)中宣传水环境治理,通过河长制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此外,不断加强跨区域跨部门间的工作协调联动,积极与邻近区对接沟通,协调解决跨区河道治理问题,同时在区内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动,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合组织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共同建立河湖管理保护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
组织各街镇河长制工作人员开展河长制业务培训工作,并在工作中对各街镇河长制工作进行持续指导,同时强化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