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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以优并劣、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企业通过平等协商,采取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促进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条件好、矿山设备精良的优势矿山集聚。到2025年,形成大中型矿山为骨干,小型矿山为辅助的矿山协调发展新格局。

  实施科技兴矿战略,新建矿山严格实行准入制度,生产矿山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和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工艺,降低矿产开发能耗。提高煤矿采掘机械化水平,推进壁式采煤技术,积极推广洁净煤技术和煤矸石等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加快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矿产传统产业步伐,提高开采能力,充分利用尾矿和变焦矿等资源,实施规模开采,集中选冶。并开展成矿区带低品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矿产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技术研究。

  鼓励并监督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技术研究,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与经济效益。实现共生、伴生矿产的回收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对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和利用技术研究,变废为宝,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破坏。

  鼓励矿山企业逐步减少尾矿或进行无尾矿生产,促使各种废物尽可能就地转化为可利用资源。对金属矿山尾矿,开展有益元素的提取技术研究,通过开发应用新的选矿技术充分回收可利用资源,开发替代能源、建筑材料、矿物肥料等新产品,拓宽应用领域。对矿坑水、洗选矿废水进行净化处理后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

  落实省级规划部署的黑龙江省林口县余庆村石墨矿普查、黑龙江省林口县徐家村金多金属矿普查等8处勘查规划区块,其中煤炭1个,油页岩2个,金1个,石墨4个,总面积380平方千米。落实市级规划的林口县煤、石墨重点勘查区、牡丹江-林口油页岩重点勘查区,总面积742平方千米。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勘查主体。合理安排探矿权投放,优先安排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内的探矿权,优先考虑对战略性矿产和我省优势及紧缺矿种的勘查,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新发现矿产可按有关规定增设勘查规划区块。

  管理措施:

  (1)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管

  坚持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构建地质勘查单位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发展。

  (2)培育良好勘查市场环境

  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支持力度,发挥地勘单位主力军作用,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建立完善公益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的循环机制。探索“矿地林”一体化审批模式,做好与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助力破解矿业权流转、延续、退出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

  (3)推进绿色勘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绿色勘查管理制度机制,引进和推广绿色勘查新技术、新方法,逐步建立绿色勘查技术体系。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促进生态保护、资源保障、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实现地质勘查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鼓励和推进绿色勘查项目示范,从勘查理念、管理等角度总结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机制,发挥示范项目引领和示范效应。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落实市级规划的黑龙江省林口县西北楞石墨矿重点开采区、黑龙江奥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林口县五义屯石墨矿重点开采区,总面积25平方千米。落实省级规划划定的黑龙江省林口县西北楞石墨矿、黑龙江省林口县五义村石墨矿等5个开采规划区块,总面积63平方千米。落实市级规划划定的牡丹江北方远东水泥有限公司、林口县奎山镇大云山大理岩2号等11个开采规划区块,总面积16.4平方千米。落实省、市级开采规划区块共16个,其中煤炭2个,石墨4个,矽线石1个,脉石英2个,沸石1个,石英岩1个,水泥用大理岩3个,制灰用石灰岩1个,火山渣1个。采矿权设置区划应保持矿体的完整性,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开采项目。同时考虑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露天剥离范围,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新发现矿产地具备规划准入条件的,依法依规设置采矿权。

  规划期内结合矿山产能情况,加大整合力度,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发程度。规划本级审批发证的林口县建堂镇东方红采石场、林口县青山镇秀峰采石场等49个开采规划区块,总面积8.6平方千米,均为砂石土类矿产。为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便于集中管理,集中治理,我县择优规划林口县楚山建筑用花岗岩、林口县楚山林场西北建筑用花岗岩、林口县奎山镇建筑用大理岩3个集中开采区,总面积24.4平方千米,区内拟新设17个采矿权。新建矿山要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建筑用石年开采量不低于5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年开采量不低于6万吨。能够达到条件的矿山同时做到边开采边修复,实现及时复垦、复绿、复植、复水,做到环保生产、安全生产和优化生产。

  3、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职责

  (1)全面加强规划管控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各级各类保护区管控作用,优先保障生态安全。拟出让矿业权项目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由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共同会商,经现场踏查依法依规据实划定开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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