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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

  (三)保障妇幼健康。

  1. 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服务。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为拟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服务,为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不孕不育诊治,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产后避孕服务,提高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可及性。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到2025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80%。实施四平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提供优质的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服务,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加强机构监管,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诊疗协作网建设。巩固“新生儿两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筛查成果,扩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范围。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尽快实现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目标。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不低于75%,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

  2. 加强妇女健康服务。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推动保健服务与临床治疗相结合,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进一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

  (四)关爱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树立科学婴幼儿喂养理念,贯彻落实《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开展母乳喂养、婴幼儿辅食添加等养育指导,推进爱婴医院管理,强化影响力,倡导母乳喂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氛围,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推进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四平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儿童保健和医疗服务,落实产儿科合作制度,提升儿童健康水平。指导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积极参与国家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开展视力不良、肥胖、龋齿、脊柱侧弯等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为突破口,指导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实施防控综合干预。统筹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对辖区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金支持,加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五)促进老年人健康。

  1. 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2. 加强预防保健。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到2025年,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3. 加强疾病诊治。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加快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设置,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到2025年达到60%以上。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要在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条件。

  4. 加强康复护理和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加快照护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中需长期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5.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紧密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提高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全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医养结合工作人员素质,医养结合医务人员定期到教学培训基地进修学习制度,加大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护理员培训,激励医养结合医务人员不断提升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

  (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1. 强化职业健康监管。不断完善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健全市、县、乡三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提升监督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推进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支持和激励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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