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推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置起付标准和差别化支付比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注重发挥商业医疗保险作用,引导商保机构创新完善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体系,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基本医保基金、养老托育服务和健康产业等监管。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提升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全面实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适应四平市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和符合县域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工资总量和医务人员薪酬水平,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完善医院评审评价事中事后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医院评审和专项评价相结合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职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专栏4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项目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办医院优质发展,实施“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
“三医”联动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医改监测评价。重点监测评价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等有关改革情况。
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效能提升。加强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装备、执法取证工具等配备;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
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
1.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建立健全预约诊疗制度,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合理调配诊疗资源,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探索日间服务制度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稳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等待手术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日间化疗、日间放射治疗等服务。加强急诊力量,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行电子病历,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查询等服务,完善入院、出院、转院服务流程。
2. 强化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精神、感染、妇产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诊疗能力提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推动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逐步建立健全多学科诊疗相关制度。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促进专科协同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治水平。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
3. 创新急诊急救服务。继续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等急诊急救中心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疾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推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各中心有效衔接,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服务网络。
(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1.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健全市、县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完善覆盖主要专业和重点病种的质控指标,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强各级各类质控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加强医疗机构感染监测,逐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范围。
2. 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疾病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联合体内探索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
3. 优化护理服务。健全护理服务体系,增加护士配备。强化基础护理,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在医疗联合体内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下沉,通过培训、指导、远程等方式,将优质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 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其他重点监控药物为重点,加强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他特殊药品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健全医疗机构细菌耐药监测网络,建立抗菌药物应用和细菌耐药控制评价体系,遏制细菌耐药。发展药学服务,发挥临床药师作用,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动医疗联合体内药学服务下沉,临床药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重点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