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1.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强化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常规诊疗。针对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患者,积极推进二级以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血压普查工作。推进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免费自助血压监测点,引导群众定期检测。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提升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和干预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促进中医药服务与慢性病防治工作结合。多渠道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口腔健康工作,重点防治龋病、牙周病等口腔常见病,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强化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和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制度和慢性病健康管理体系,推动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
2. 加强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抓紧抓实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措施,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持多病共防,完善传染病治疗管理机制,加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有效应对霍乱、流行性出血热、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严格落实鼠疫防控属地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强化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和及时处置,做好应急物资和人员储备。加强狂犬病、布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强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加强艾滋病防治,落实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检测咨询、治疗随访、综合治理等防治措施,持续将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策略,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和规范化诊疗,提升耐多药肺结核筛查、诊疗和管理工作质量,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加大肺结核患者保障力度,推动全市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全面落实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切实做好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及时诊断和治疗输入性疟疾病例,降低农村寄生虫病流行区域人群感染率。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加强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持续保持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克山病、饮水型砷中毒消除状态,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危害。
3. 加强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全流程服务管理,确保接种安全,逐步提高人群接种率,建立免疫屏障。推动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加强流感疫苗供应保障,实现疫苗全程可追溯。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大力宣传预防接种对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意义,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
(四)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1. 强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心身共同健康。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与宣传,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加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卫生健康、政法、民政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治救助水平。各级政法、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确保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提高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能力,推进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五)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1. 加强环境健康管理。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到2025年,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7%以内、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2.8%以内,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到2025年,市级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强化餐饮业油烟监管,餐饮服务场所、机关等按规范要求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器。持续推进城市清洁取暖,稳妥有序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散煤替代。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源头分类和管理,保障市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县(市)区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公共场所等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探索建立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健康影响评估技术体系。普及环境健康知识,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环境健康的良好氛围。
2. 加强伤害预防干预。按照国家要求持续开展伤害监测,提高伤害监测报告质量。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倒。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六)维护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