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投资4.7亿元续建新建公路16条371公里,养护公路35条556公里。巴音乌拉通用机场加快建设,会展中心项目竣工在即,火车站站前广场建成投用。巴彦花镇区提升改造有序推进,高日罕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体竣工。白音华经济开发区建成危废处置、渣场道路、污水处理厂资源化利用、巴拉嘎尔高勒产业园集中供热等项目,亩均产值33万元,排名全区前列。投资3.9亿元完成巴彦花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巴拉嘎尔高勒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供水系统老旧设备改造、校园街拓宽、罕乌拉街和巴彦高勒路绿化景观提升等工程,升级改造柴达木路、乌珠穆沁街、巴拉嘎尔街路面18.6万平方米、地下管网18.7公里,提升改造居民区巷道6条,开工建设城区至建材园区、柴达木路会展中心段道路。推进棚户区改造,签订房屋征收协议288户。改造老旧小区8个,受益居民2600余户。改建扩建巴拉嘎尔高勒镇夜市,开放摊位200多个。开通西乌旗至锡市城际公交和2条城区公交线路,受益群众7.4万人次。
(五)乡村牧区振兴成效显著。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认真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工作,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25286元,增长14%。投入专项资金、整合资金2亿元,集中推进14个盟旗两级示范嘎查、重点嘎查建设,落实嘎查集体经济项目15个,新建牧区道路332公里,新建水源井129眼、储水窖51处,接通网电506牧户,新建牧区卫生公厕10座,为268牧户新建卫生户厕,为4800余户牧民接通宽带网络,7个未通电嘎查办公室具备通网电条件,成功申报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嘎查3个、自治区级示范嘎查1个、盟级示范嘎查3个。
(六)改革开放创新深入推进。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出台《西乌旗推进招商引资十条政策措施》,圆满承办全盟铝基新材料产业招商推介会,在谈项目97项,签约项目12项,签约金额30亿元,到位资金39.4亿元,荣获2022年度全盟招商引资综合考评第二名。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111项实现“跨域通办”、35项实现“全盟通办”,实现14个“一件事一次办”。在全盟率先开展综窗改革,“一窗”受理率100%。引进第三方服务团队升级帮办代办服务,主动帮办代办项目93个。组建白音华经济开发区业务和苏木镇业务相结合的政务服务大厅,打造吉仁高勒镇全盟标准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金田氟化工研发中心获评自治区备案企业研发中心。
(七)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教育工作。制定出台《西乌旗引进名优教师工作实施办法》《西乌旗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西乌旗教学成绩突出教师激励机制》等文件,引进专家型教研员4名,招聘教师101名,兑现教师奖励资金478万元。高考本科录取率超出全区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第一初级中学中考600分以上人数、考入内师大附中人数均排名全盟第一,第二初级中学和各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各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稳步提升。综合高中职业教学楼主体竣工,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全面完工,8所中小学消防改造项目加快实施,启动浩勒图高勒幼儿园前期工作。
——卫生健康工作。新建传染病区竣工投用,巴拉嘎尔高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新址。成立西乌旗总医院,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2所、方舱实验室2个,配备检测设备37台,公开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才9名。人民医院聘请妇产科、儿科专家2名,引进新技术10项,蒙医医院“一人一方”蒙药制剂室投入使用,各医疗机构配备负压救护车5辆、呼吸机30台、血氧仪1000部,设置重症监护床位14张,更好地满足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社会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2075万元,落实低收入群体社保、供热、住房补贴72万元,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提高到820元。实行殡葬服务全民普惠,免除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50余万元,发放奖补资金8万元,推动遗体火化率明显提升。为15912户牧民发放平价煤31824吨。成立巴彦高勒社区。
——就业创业工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114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63万元、下岗职工社保补贴1300万元,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再次被评为自治区级创业示范园。全力助企纾困,发放援企稳岗补贴等资金1700余万元,减征243户企业社保费472万元。办理欠薪案件1053件,为6400余名农牧民工追回工资9400余万元。
——文化体育工作。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建成户外公共活动场地2处,开工建设室内足球馆,举办冰雪节系列活动、全盟五人制足球比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12次。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乌兰牧骑艺术中心主体工程完工,旗融媒体中心高清频道正式开播,旗乌兰牧骑荣获第九届全区乌兰牧骑艺术节“团体金奖”,开展惠民演出活动100余场,惠及群众近5万人次,蒙古剧《白马》获得第四届全区优秀剧目展演7项大奖,4户牧民被评为自治区级文化示范户。
(八)民族团结局面巩固发展。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3个集体被授予盟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5人被评为盟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我旗命名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0个。大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工程,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立全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会,举办专题培训118期、宣讲50期、其他相关活动460余场次,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和“四个与共”理念,构筑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坚定不移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持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圆满完成高一年级推行使用三科国家统编教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