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美丽乡村建设。高水平编制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路网、电网、气网、水网、绿网,打造各具特色的宜居乡村。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白寺滩、韦桥等重点村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特色民宿,争取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美丽村庄建设标准。推广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新增清洁取暖面积740万平方米。改造农村户厕5000户,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46.5%和32%。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支持同心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持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升级提档工程,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五、全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聚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抓源头治理,抓生态修复,抓污染防治,努力建设天蓝水净地绿的美丽家园。
加强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施金裕海储罐区油气回收等8个大气治理项目,优良天数比例、PM10、PM2.5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实施清宁河流域生态修复等工程,确保黄河过境水质II类进II类出,入黄排水沟水质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实施金积工业园区固废医废处置等项目,工业危废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编制完成降碳行动方案,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广清洁生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最大化。
强化生态系统修复。持续开展“一河两山一湖”系统治理,实施环罗山区域生态修复工程,积极争取罗山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进入国家盘子。加大国土绿化力度,营造林3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8.8%。实施吴忠黄河国家湿地保护修复等项目,湿地保护率达到61%以上。严格落实“四禁”“四减”“四保”要求,实施沙化土地治理等项目,完成草原修复1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4.7%。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全面完成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及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
六、全力实施“四大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不断增加民生发展成色,努力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深入实施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紧盯96个重点移民村,支持农民发展种养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业态,多措并举释放经营性收入潜力。扩大农民转移就业渠道,鼓励更多农民走出家园、走进车间,从二三产业获利,千方百计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结合“四权改革”,引导农民变股民,资产变资金,想方设法增加财产性收入比重。建立完善资金投入、定点帮扶、奖励激励机制,全力推动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深化闽宁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广泛凝聚社会帮扶合力,移民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面貌、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坚持以就业促增收,全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1500个,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万人次。坚持以创业带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培育创业实体2200个,带动就业1.3万人以上。动态调整低保、农村特困供养等标准,加大社会救助力度,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学前教育毛入园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宁夏奶产业学院。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创新素养教育。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深入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市人民医院创建成为三甲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新建区域数据交互中心平台。持续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慎终如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跨省结算。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广泛开展文化惠民和全民健身活动,做好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核工作,适时举办宁夏黄河金岸(吴忠)国际马拉松等体育赛事,争取在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上取得好成绩。
七、全力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扩大开放度,增强创新力,向深化改革要红利,向扩大开放要动力。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总结推广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经验,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加快 “四权”改革,全面完成农业水价改革、工业企业用水权证发放,县(市、区)全部达到自治区节水型县(区)评价标准;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放活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促进“沉睡土地”资产高效利用;探索排污权抵押、租赁、融资,推动县(市、区)开展排污权回购;完善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管理体系,探索“以林换碳”新模式。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分别达到7%、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