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乡村建设。完成重点镇、重点村规划编制。以村镇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持续建设宜居乡村。着力提升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下功夫打造兴隆、碾子、黎坝、长岭等示范镇和九阵坝村等示范村,引领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十百千”行动,抓好农村改厕、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推动片区垃圾焚烧厂和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精心打造1个市级优秀镇、10个市级示范村和168个环境整治示范村;加强乡村绿化,完成营造林7.3万亩,义务植树70万株。
(六)坚持守护生态,奋力开创美丽镇巴新局面。
加强生态保护。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落细落实“林(山)长制”“河(湖)长制”,持续推进“五乱”问题整治,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硫铁矿及尾矿库综合治理。强化巴山生态修复,加强天然林保护、国家储备林建设和松材线虫病防治。
狠抓环境治理。落实治污降霾措施,加大清洁能源替代、禁燃禁放及移动污染源治理力度,确保县城空气质量持续优良。推进“5+1”治水建设幸福河湖行动,建设鱼洞河防洪工程,实施长滩河、楮河流域治理,完成罗家河、杨家河环境整治。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原则,规范砂石资源开采。加强土壤治理与修复,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汽修行业废物管控和生活垃圾分类。
推进绿色发展。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从严审批污染物排放,杜绝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地。推进园区绿色化、低碳化改造,大力创建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加强节能降耗管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绿色低碳发展指标。
(七)坚持以人为本,奋力开创民生保障新局面。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办好日间照料中心,发展慈善、养老、助残等福利事业,筑牢社会保障网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完成川陕革命根据地镇巴烈士陵园扩建。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推进药品、耗材常态化集中带量采购,依法打击骗保行为。落实全面三孩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建立齐抓共管联动机制,保障“菜篮子”供应,强化粮油肉菜等民生物资储备和投放,多措并举稳定物价。
提升优质教育水平。落实“学研在汉中”十大行动,提升改造中小学校79所,全县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县标准。建成镇巴中学宿舍楼、餐厅楼和职业中学运动场,创建省级高水平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完成班城小学改建,新建鹿子坝等4所幼儿园,新增城区小学学位1200个、幼儿园学位300个。严格实施“双减”政策,深入探索集团化、联盟体办学模式,加快推进“新高考”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健康镇巴行动和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争创国家健康促进县和中医工作先进县。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逐步建设县级医院重点专科、特色中医等优势学科,打造6个区域中心卫生院,提升镇村医疗服务水平。办好县中医院康养中心,推进养老公寓和精神病康复医院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医养服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身活动,举办镇巴县第十届运动会。
提升文化服务水平。管好用好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抓好精品文艺创作、文化惠民演出和“月月喜相逢”等群众文化活动,推进镇巴民歌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县复验。保护传承汉文化和非遗文化,出版《镇巴民歌曲谱卷》《镇巴民歌红色歌谣》。充分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讲好讲活镇巴故事。
(八)坚持底线思维,奋力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
全力抓好疫情防控。落实“四方责任”和“三标”“三书”“四制”“四早”要求,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持续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精准严格管控,提升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县医院感染性疾病综合楼,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守住安全底线。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指挥平台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启动实施避险安居搬迁工程,加快危旧土坯房“清零”。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力推进社会治理。深化“八五”普法,推进“1+4”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构建“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治理格局。持续开展“进、知、解”活动,全面排查化解矛盾,抓好积案化解、重复信访治理及重要节点信访,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创建“无欠薪县”。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新型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建设平安镇巴。
全力防范化解风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情监测处置,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