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资源变资产是指村集体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自然资源要素,通过入股等方式加以盘活;资金变股金是指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补贴、救济、应急类资金除外)、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直接兑现给农户的除外)、扶贫开发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发展资金等,量化为村集体股金投入各类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贫困户优先)参与分红;农民变股东是指农民将个人的资源、资产、资金、技术、技艺等,入股到经营主体,成为股东、参与分红。
25、“五创”联动:指将“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打造唐文化景区、申报汉唐帝陵世界文化遗产、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五项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整体推进。
26、“三明”医改:即福建省三明市境内实施的医改。是指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建立“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的改革路径,最终让药品回归治病功能,让医生回归看病角色。“百姓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医生受激励”是三明医改9年多来取得的成就。
27、“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人民主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路径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特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路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共建共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格局。
28、“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把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基层党建链、跨越发展链、群众兴趣链、公序良俗链、创新服务链这“五链”,实现由法院调解纠纷的“独角戏”,转变为社会共建共治的“大合唱”,形成以党建为引领,以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新格局。
29、“八五”普法: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