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定不移推动项目建设,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我们将坚持走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之路,抢抓扩大内需战略机遇,实施重大项目70个以上,完成投资70亿元以上,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完善城乡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湘西边城机场建设运营,确保实现正式通航;积极推进渝湘高铁、辰溪经泸溪凤凰至花垣(茶峒)高速、龙山茅坪经里耶至茶峒高速、张家界至梵净山(花垣段)高速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民乐至两河公路、吉首社塘坡至花垣麻栗场等7条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实施保靖夯沙至吉卫、黄土坪经金龙至排碧等干线公路项目,确保紫霞大道全面通车;新建农村公路25公里,建成10个村组停车场,实施安全防护工程27公里,铺装农村公路路面141公里,改造危桥4座,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5亿元以上。积极推行“路长制”。推进佳民客货邮分拣中心建设,提质升级12个农村客运站、217个村快递物流配送站,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交通物流体系,积极打造武陵山片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争创全国“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完善城乡水电设施,完成水利建设投资3亿元,继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重点实施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支管网工程,实现向61个村供水。推进大卡、大塘等9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文笔峰110KV、边城35KV输变电工程,重点推动集中式光伏发电、十八洞抽水蓄能项目,持续抓好电力“一张网”改革,做好供电保障。完善通信网络基础,完成投资1350万元,新建45个5G基站,实现城区5G信号全覆盖、光纤覆盖能力8.65万户以上。抢抓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机遇,建立完善县级公共数据平台,加快实现乡村产业数字化、乡村治理数字化、乡村惠民服务数字化。
加速推进城镇更新行动。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严守“三区三线”管控,优化区域和城乡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要素配置,高标准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构建县城和重点特色小镇联动发展格局。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三特”融合“四宜”定位,加快实现新老城区协同发展,重点突出“大片区”理念,实施多片区老旧小区集中联动改造工程,确保在更大区域内实现资源与设施配套共享。完成城镇建设投资5亿元以上,持续推进柑子园大道等一批市政道路项目,完成边贸市场400户棚户区改造,推进老科技局、移动公司、民政局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大竹山、中山堂、星梦园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项目,启动8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新建(改造)城乡停车场3个,新增停车位20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0台,城区新增管道燃气用户2000户。不断完善城乡现代商贸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城市综合体项目开发,启动城乡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程,推动县城综合大市场、四省边区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工程。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大力发展体验式、参与式、沉浸式消费,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株潭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继续拓展省际边区互动合作,大力推进渝湘黔边城协同发展合作区建设,依托湘西边城机场、高铁等新通道,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及全过程服务机制,加强上层谋划及项目包装,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等基础要素保障,围绕“三区一园”,深挖全县优势资源及“精准扶贫首倡地”吸引力潜力,聚焦“四新产业”,瞄准“三类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总部经济企业,充分发挥驻点招商优势,扎实推进“湘商回归专项行动”,全年引进“三类500强”企业新投资项目1个以上,新签约项目50个以上,新落地项目30个以上,引进省外境内资金24亿元以上。
(四)坚定不移改善生态环境,厚植绿色发展靓丽底色。我们将坚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推进矿业综合整治,持续巩固环境治理成效。
打造绿色矿业。全面落实“湘环发〔2022〕70号”文件年度任务,对涉矿区和部分非涉矿村58个集中供水工程、24个分散式供水点进行监测,确保饮水安全。严格管控受污染耕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防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加快铅锌“6矿、7厂、6库”和5家电解锰企业退出后续工作,开展退出铅锌矿山闭坑治理、尾矿库闭库治理,加快注销退出矿山采矿许可证,完成矿区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名录编制,启动退出电解锰企业受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全面实施“两断三清”,高效有序推动土地收储。规范3个锰矿山和振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排查治理矿山各类安全隐患,加大矿山地灾点监管和预警监测力度。加快志弘公司大脑坡新铅锌矿、福阳公司锰矿山证照办理进度,力争早日投产。大力支持红狮水泥、华垣环能开展矿渣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矿渣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
优化生态环境。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管控,扎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确保“夏季攻势”“利剑行动”“洞庭清波”整改问题不反弹。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能力,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加快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压实企业治污责任、守法责任和社会责任,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的高压态势。全力推进十八洞紫霞湖美乡村振兴综合开发EOD项目、“锰三角”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修复矿山22个面积24.42公顷,确保矿山生态修复完成率达到85%以上。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持续改善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加强固体废物、砂石土矿、黑臭水体、新污染物、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着力治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确保国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Ⅱ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