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做好十方面工作。
(一)全力争创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提升产业体系竞争力
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培育“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绿色石化、新型功能材料创建世界级产业集群,工业母机及关键基础件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大力培育人形机器人、生物医药等重点细分产业,争创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镇海绿色石化基地二期、东方日升太阳能电池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环洋碳三循环经济产业园、宁波智能制造示范性区域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前湾新区国际汽车研发测试中心,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40万辆。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规上工业2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3%。聚焦未来产业“153”赛道,全力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开展海洋经济倍增行动,海洋经济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左右。实施重点产业基础再造项目200个以上,新增省级链主型企业5家。攻坚推进国家级开发区争先进位,优化“2070”空间布局,推动“工业上楼”“退二优二”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完成重点工业区块改造提升6000亩,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均增长5%以上。
深入推进数实融合。推动数字经济投资倍增,持续做大“材芯端贸软”数字产业集群,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8%。加快打造以工业软件为牵引的中国软件名城,软件业务收入增长10%。大力建设数实融合标杆城市、智能网联试验区,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250家以上,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绿色化诊断,创建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省级以上标杆示范30个以上。建成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人工智能超算中心二期。
加快两业融合发展。实施服务业“5566”发展行动,大力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新增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10家、服务业领军企业10家。做大做强航运物流,加快推进宁波国际冷链供应链等项目建设。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本外币存贷款增速均达到12%,新增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企业500家、上市及过会企业10家以上。重点培育跨境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等平台企业,平台经济交易额增长20%。
积极培育一流企业。鼓励企业“四上”发展,强化“大优强”企业培育,新增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1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2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家。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全覆盖行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新培育省科技领军企业5家、科技小巨人企业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出台新一轮总部经济实施方案,支持壮大跨国型、民营型、央企省企型总部企业。
(二)奋力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助推服务科技自立自强
提升科创平台能级。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战略合作,以世界一流标准打造甬江科创区,高站位推进甬江实验室建设,启动建设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5家,力争实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零的突破。做深做实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海曙、奉化创建省级高新园区,开工建设极氪、东方电缆等一批研发总部。开展“科创甬江2035”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0项以上,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20项。落实全社会研发投入行动,研发投入强度提升到3.3%,基础研究投入增速超过30%。
提升创新生态体系。实施科技创新“强基登峰”工程,探索新型举国体制的宁波路径。发挥股权投资促进作用,深化财政资金“拨改投”试点,建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3支。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实施重大应用示范项目20个,技术经纪人达1700人、技术交易额突破900亿元。加快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深入实施知识产权“领航”工程,新增授权发明专利9500件、注册商标4万件以上。
提升产教融合水平。加快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建设,全力支持宁波大学通过“双一流”验收、入选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名单。实施高校学科专业“161”提升工程,扩大在校研究生规模。打造中高本一体化发展职教共同体,创新职技融通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建工程师学院25个。
提升人才引育质效。实施科技人才汇聚行动,引进支持全球顶尖人才10人以上。迭代升级甬江人才工程,遴选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400个以上,新增卓越工程师、宁波工匠各80名。深化青年友好城建设,新引进大学生25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5万人。擦亮做实“宁波五优、人才无忧”服务品牌,优化提升宁波人才大脑。
(三)合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系统深化综合集成改革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快建成市县两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迭代升级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形成为企服务新生态。推动“一件事”向“一类事”迭代,落地应用一批“一类事”集成服务场景。全面推广应用“企业码”,实现企业办事“一码通办”。集成全链条资源要素,编制形成增值服务事项清单,为企业提供定制式服务。
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进市场准入准营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力度。推进融资畅通,新增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企业贷款比重不低于5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普惠小微贷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达到25%以上。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民营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用能保障,开展数字营商领跑示范、营商改革破难攻坚、中介服务效能提升等专项行动。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持续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实施“信用+”工程,打造一批标志性应用场景。争创全国亲清政商关系创新试点城市,优化“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机制。推进民营企业家能力提升工程、青蓝接力工程,建设民营经济人士之家,让企业家更有归属感、获得感、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