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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

  全力推进浦东引领区建设。聚焦“两特四区一中心一样板一保障”,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配合制定浦东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率先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和综合监管制度。推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政策在浦东特定区域复制推广,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促进保税区内外贸一体化转型发展,推动一批航运公共服务平台做强做优,新增25家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打造国际先进技术应用中心、国际人才发展引领区。围绕新兴产业等领域,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新一批浦东新区法规。

  深入实施“三大任务”。推动实施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行动方案,实行更大程度开放压力测试,深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加快建设滨海城市的23条市级专项支持政策,推动更多优质项目向动力之源、国际氢能谷等特色产业园集聚。积极配合深化科创板注册制、市场交易机制等制度创新,深入推进“浦江之光”行动,加强企业孵化培育,支持更多优质科创企业做大做强。全面完成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点合作事项和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推进上海大都市圈建设,持续提升G60科创走廊策源功能,推进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发展。

  持续推动“五个中心”功能升级。强化国际经济中心产业支撑,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提升三大先导产业“上海方案”,提高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和设计创新发展能力,促进生物医药创新产品应用推广,优化人工智能自主可控软硬件生态,加快六大重点产业创新突破,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民用航空、空间信息等产业补链固链强链,加快长兴岛海洋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四大新赛道,在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五大领域加速布局。强化国际金融中心资源配置能力,深化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加快打造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推动更多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创新,支持设立更多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推进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等改革创新,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强化国际贸易中心集聚辐射能级,落实新一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政策,积极创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强化国际航运中心枢纽地位,加快推进小洋山北侧开发、罗泾港区改造一期、大芦线航道东延伸、浦东国际机场四期等重大项目,启动建设东方综合交通枢纽上海东站,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策源功能,深入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强化在沪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加快培育一批国家实验室上海基地,配合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科研基地平台体系,开工建设磁惯性预研项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持续构建光子、生命科学、海洋等领域设施集群。

  聚力建设双向开放“三大平台”。精心办好第六届进博会,提升“6天+365天”常年展示交易服务平台能级,持续放大溢出带动效应。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全力推进水乡客厅、西岑科创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深化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大力提升国际商务人才港、国际友城港等平台功能,加快培育发展民营企业总部、贸易型总部,强化大会展、大商务、大交通、大科创功能。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开展长三角区域性“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高水平建设一批专业贸易平台和国别商品交易中心。做好对台、港澳、外事、侨务工作。深化对口帮扶,助力对口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与东北地区、革命老区相关重点城市对口合作。

  (二)着力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推进教育、科技和人才资源融合集成,进一步厚植创新驱动根基。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新建一批九年一贯制示范校、普通高中特色校,启动新一轮公办初中强校提质工程,加强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完善校外培训综合监管、行业自律等机制。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打造一批产教融合育人基地、高校科研基地,深化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高校加强基础研究和重大科研攻关,做强做优职业教育,扩大职工继续教育“双元制”试点。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持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基础研究特区计划、“探索者”计划,启动新一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大力发展研发经济,引进和培育一批具备研发、销售、结算等复合功能的创新型总部,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进一步为创新主体放权松绑,开展高校院所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实施领军企业培育工程,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扩容提质。健全技术转移体系,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级,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大力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加快建设战略人才力量,强化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研发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等平台的人才集聚效应,聚焦“高精尖缺”,实施海内外顶尖人才引育、科技领军人才队伍提升、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锻造、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振兴等工程,持续壮大科技创新“四支队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开展国家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推动落实海外人才出入境、停居留等保障措施,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营造高品质的人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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