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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1—2025年)

第五节  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

  培育领军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做强、做大、做优,培育引进一批加工型、流通型、服务型、科技型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支持骨干龙头企业瞄准细分行业领域,建设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培育10家以上竞争力强和牵引作用大的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在现代种业、精深加工、智慧农业领域,引进一批头部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的多元、个性和品质消费需求。引导龙头企业走出去发展,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进出口贸易,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二、培育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按照农民合作社“六有”标准,做强一批单体社,发展一批联合社,做大一批品牌社,整合一批薄弱社,淘汰一批“空壳社”,开展“百家典范千家示范万家规范行动”,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开展“村社共建”和联合社培育,到2025年,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率达到25%以上。按照家庭农场“六有”标准,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

三、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吸纳就业、村企(社)对接等方式,带动小农户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多渠道增加收入。完善承包土地、货币实物、技术专利等入股办法,鼓励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推行延伸产业链、订单收购、托管服务等方式,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构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支持和项目审批、验收、示范评定的参考依据。“十四五”期间,培育30个龙头企业牵头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订单带动、利益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联动发展。

四、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支持以县为单位开展区域性农业生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支持面向小农户、大宗农产品和农业大县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支持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开展托管服务。每个乡(镇)重点培育提升1-2个专业化服务组织,推广“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规范化服务模式。

第六节  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把农业科技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数字农业建设,抢占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新高地,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

一、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

  (一)强化科技平台创新

  充分利用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国家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平台,积极争取建立湖北省洪山实验室襄阳分中心、国家植物品种测试和区域综合试验站等种业创新平台。依托中国农科院、湖北省农科院、华中农大、襄阳市农科院、湖北文理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现有小麦、水稻、土豆、油菜、水果、芝麻等6个国家农业产业创新体系试验站为平台,加快培育科研院所、农技推广单位、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多元化创新主体,构建具有襄阳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改善农业科研条件,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农业科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高标准建成华中农业大学襄阳校区、襄阳市农科院新院区及配套试验示范基地。

  (二)突出关键领域创新

  激活科研单位创新活力,着力培育农业企业创新主体,鼓励农业企业与农业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教学研合作,聚焦绿色发展、节本提质、种业科技创新、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质量安全等,开展农业农村关键领域技术攻关,抢占科技制高点。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重点围绕稻田综合种养、池塘绿色健康养殖、丘陵山区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形成一批先进、实用、经济的可转化科技成果。持续开展农业科技创新行动,着力在肉蛋鱼、果菜茶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和装备研发上实现新突破。

  (三)加快服务体系创新

  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加快培育农业科技服务企业,构建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丰富“田间讲堂”“网上农校”、远程诊断、口袋农技书等服务形式。保障基层农技人员待遇,实现在岗人员工资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收入相衔接。支持农技推广机构与经验组织协同开展农技服务,鼓励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

二、大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一)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机装备

  大力推广绿色高效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加大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和应用,积极发展农用航空,规范和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加快提升果菜茶、现代种业、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机装备水平。实施农机精准作业示范工程,提高农机装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

  (二)推进农业全程全面机械化

  持续开展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支持农机服务组织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农户组建生产联合体,拓宽农机服务领域和服务区域,推动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快补齐农机基础设施短板

  大力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强机耕道、场库棚、烘干机塔等配套设施和维修网点建设,切实解决农机存放难、下田难和维修难问题。着力提升农机抗灾救灾、安全监理执法和快速救援的装备水平,建设县级抗灾救援农机服务主体。

三、加快数字农业建设

  (一)建设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

  整合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涉农行业的数据资源,开展农业自然资源、农业种质资源、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农户和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等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积极承接湖北农产品单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在农业产业链、中国有机谷等重点领域开展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构建完善的数据采集、分析、发布和服务机制。

  (二)加快智慧农业建设

  加快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围绕数字农场、数字牧场、数字渔场等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遥感监测等技术与相关装备在大田作物、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的集成应用。积极争取一批数字农业试点项目,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淡水渔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数字化改造,探索数字农业发展新模式。

  (三)完善农业新型服务体系

  加强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农业行业管理精细化和管理决策科学化。继续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实现村级站点全覆盖,依托益农信息社和站点信息员开展网上涉农服务。鼓励专家和农技人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农户提供农业在线指导生产经营服务,引导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农业信息服务,实现农业服务在线化、便捷化。

第七节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水平

一、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

  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加快制修订我市农业地方标准,健全优化一批提质导向的绿色有机标准。加快建立与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推进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经营规模。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增强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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