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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界政办秘〔2022〕55号

  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界首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界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2022年12月25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30日

  界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界首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

  为切实做好界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与“十四五”期间界首市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界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界首市市域,辖3个街道、12个镇和3个乡,包括东城街道、西城街道、颍南街道、光武镇、泉阳镇、芦村镇、新马集镇、大黄镇、田营镇、陶庙镇、王集镇、砖集镇、顾集镇、戴桥镇、舒庄镇、邴集乡、靳寨乡、任寨乡。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总体顺利

  1.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8.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7.6%;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65.2%;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100%达标,优良比例由2015年的20%提高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扣除地质背景因素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5%、14.3%、11.2%、14.4%,顺利完成“十三五”期间的减排任务;辐射环境质量稳定处于正常水平,未发生各类辐射事故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森林覆盖率18.3% ,森林蓄积量77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1840.59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约0.35%,全市生态系统结构和格局基本稳定,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2.三大保卫战成效显著

  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十四五”时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十三五”时期,界首市通过清洁能源替代、拆除等方式,完成城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清洁界首”专项行动、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持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对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施工工地全天候监管,确保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启动“地空一体化”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落实70个“蓝天卫士”监控点位布设,实现界首市区域高精密全覆盖秸秆焚烧预警监控。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工作。全面开展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的通知》《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实施禁放区域全年禁放,并将禁放区域扩大到城区及部分农村重点区域。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增加森林碳汇等措施,全市碳排放强度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界首市优良天数比例为65.2%。“十三五”期间界首市PM2.5和O3年均浓度呈下降趋势,2020年年均浓度分别为48.9μg/m3和122.25μg/m3,为界首市有连续自动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

  碧水保卫战坚决有力。印发《界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界政办〔2020〕10号),对全市18个乡镇、街道列入“河长制”考核的16条主要河流进行季度监测,定期考核。开展万福沟综合整治,推进万福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全市1个国控考核断面达到年度考核指标,无劣V类断面。大力做好控源截污工作,强化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已完成5条黑臭水体水质治理,城区水体水质明显改善。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和整治,规范调整并划定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24个入河排污口整改并通过上级验收销号。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5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全市15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十三五”期间共完成31375户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严控新建重金属项目,加强全市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2020年度重点重金属排放控制量满足控制目标要求。对原界首市昊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开展土壤修复工作,完成原界首市中源皮革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风险调查评估。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对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开展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农用地详查,制定农用地分类管控工作计划,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不低于90%,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不断完善。以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点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3.总量减排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界首市每年均按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在GDP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较2015年总量减排分别为1523.29吨、183.09吨、886.45吨和236.05吨,均达到总量减排目标,总量减排任务有序推进。

  4.环境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累计办理排污许可证1215家,重点管理41家,简化管理224家,登记管理950家。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被推荐参评“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国家级表扬表现先进集体”,获国家级表彰1人、省级表彰1人。积极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阜阳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持续强化建设项目服务管理,把生态红线作为项目选址与审批的高压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把环境准入关。“十三五”期间,共审批项目环评542个,验收项目310个。环境监测能力逐步完善,按年度监测计划完成大气、水、噪声日常监测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74件,查封扣押264件、移送行政拘留149件,责令改正549件,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804份。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等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界首市环境保护局改革为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并完成更名挂牌及各项改革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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