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尚不完善
新形势下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加重,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复杂程度和化解难度不断加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亟待提升。在环境管理制度上,还未摆脱思维惯性与路径依赖,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科技等方式来解决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用足用好。在环境监测能力上,基层环境监管力量薄弱,环境监测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拓宽,环境监测设备需要更新升级,环境监察网格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环境应急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形式和手段需要不断创新,环境信息化工作需要进行有效整合。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家、省重大区域战略进程加快推进,“美好安徽”“美好灵璧”目标路径逐渐清晰。“十四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迎来重要的战略窗口期,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明战略方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代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最大动力和根本保障。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的不断完善,各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责任不断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识进一步凝聚。
高质量发展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已具备一定经济社会基础。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抓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推进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将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重大战略叠加创造宏观有利条件。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区域一体化发展和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海经济区建设、皖北“四化同步”等重大战略叠加,将促进灵璧县提升发展能级,在区域合作中取得更大的发展主动权。灵璧县应充分利用毗邻徐州、宿迁区位优势,加强与苏北合作,加快融入徐州都市圈,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后发优势”转变为“现实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体制机制改革注入强大活力。近年来,国家和安徽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巨大促进作用。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将倒逼和激励生产方式转型和生产技术进步,进一步激发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省以下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全面到位和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面临挑战。“十四五”期间,灵璧县工业产业体量将持续增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需做好新产业准入和现有产业优化更新。由于灵璧县城市能级、配套服务等方面处于相对劣势,对高端要素的集聚能力不高,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等特色优势资源未能有效转化为区域发展优势。受全球产能过剩、外资需求不振、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经济发展将持续承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
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压力不减。灵璧县大气、水环境容量较小,建设用地资源和水资源相对紧缺。县域小水源地多而散,且大量采用地下水水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处于宿州市中等偏上水平,经济增长存在资源高消耗等特征。固体废物非法处置、污染场地再利用、新化学物质使用等环境风险防范压力不断增大,大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
复合型环境污染治理难度上升。PM2.5、PM10、臭氧等复合型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的环境问题累积叠加,制约了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此外,灵璧地处苏皖鲁豫交界处,水质和空气质量易受周边影响。随着“十三五”期间大规模、集中化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项目陆续完成,后续污染治理的难度将不断增大,所需付出的边际成本会越来越高。
新阶段赋予的新使命责任重大。“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但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安全和健康风险、碳排放总量大强度高、生物多样性等过去关注不够的环境问题逐渐凸显,距离人民心愿、美好灵璧的目标差距较大。根据新形势和党中央要求,“十四五”时期增加了温室气体减排、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的工作任务,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灵璧县经济发展将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将由量变转向质变,但全面性、根本性好转的“拐点”尚未出现,距离建设美好灵璧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不能有丝毫放松。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握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北“四化同步”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打造“美好灵璧”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发展生态经济,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实现更有活力、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区域协同,精细管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统筹城镇与农村、工业和农业等方面的协调治理。坚持推进水、气、土、固废等领域的生态扩容与污染治理的协同增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带动全县环境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立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治理方式,整合多方力量,源头严防、过程监管、后果严惩。加快构建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