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需重点关注农田水利以及土地平整问题,该区域丘陵盆地相间分布,但是地势起伏较大,土地平整引水灌溉问题需着力解决。
4、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分析
表3-6北部丘陵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可实现潜力分析表
单位:亩
耕地 已建设高标准农田 潜力情况
提质改造 绿色农田建设 宜机化改造 高效节水灌溉
26918 18625 2904 980 147 147
(二)中部河谷农区
1、区域范围
中部河谷农区主要位于安溪畲族乡、白龙山街道、赤石乡、凤凰山街道、浮云街道、雾溪畲族乡、元和街道,区域内耕地面积3.74万亩,主要位于浮云溪两岸,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27万亩,占全县27%。其中元和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较多,且修建年份较近,高标准农田现状条件较好,故该区域已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潜力较小。
2、耕地特征
区域耕地面积3.74万亩,其中水田3.18万亩,占该区域耕地总面积的85%;旱地0.56万亩,占该区域耕地总面积的15%;坡度≤2°的耕地面积为0.5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6%;坡度为2°~6°的耕地面积为0.3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坡度为6°~15°的耕地面积为0.7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0%,坡度≥15°的耕地面积为2.0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4%。
3、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需重点关注防灾抗灾问题,该区域丘陵山地相间分布,地势起伏较大,沟壑纵横,机耕路建设、引水灌溉、防灾抗灾问题需着力解决。
4、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分析
表3-7中部河谷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可实现潜力分析表
单位:亩
耕地 已建设高标准农田 潜力情况
提质改造 宜机化改造 高效节水灌溉
37936 22857 2034 735 275
(三)南部梯田农区
1、区域范围
南部梯田农区主要位于崇头镇。该区域耕地占全县耕地比重达38%,已建高标准农田占全县50%,建设潜力巨大。
2、耕地特征
区域耕地面积3.98万亩,其中水田3.66万亩,占该区域耕地总面积的92%;旱地0.32万亩,占该区域耕地总面积的8%;坡度≤6°的耕地面积为0.04万亩,占该区域耕地总面积的1%;坡度为6°~15°的耕地面积为0.79万亩,占该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坡度≥15°的耕地面积为3.14万亩,占该区域耕地总面积的79%。
3、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需重点关注农田水利以及土地平整问题,该区域丘陵山川相间分布,地势起伏较大,土地平整、机耕路建设、引水灌溉问题需着力解决。
4、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分析
表3-8南部梯田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可实现潜力分析表
单位:亩
耕地 已建设高标准农田 潜力情况
提质改造 绿色农田建设 宜机化改造
39645 39718 2321 1083 1193
第四章 建设标准与建设项目
一、建设标准
按照“地平整、田成方、路相通、林成网、沟相连、渠通畅”的要求,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方正、土肥沃”的标准,强化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全力构建完善的农田配套设施,高效的农业生产格局,优质的土壤种植基础,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为全县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作出贡献。
(一)整治田块
1.建设内容。土地平整主要包括田块调整与田面平整。田块调整是将大小或形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田块进行合并或调整,以满足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农业科技的应用。田面平整主要是控制田块内田面高差保持在一定范围内,尽可能满足精耕细作、灌溉与排水的技术要求。
规划期内,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综合确定田块调整形状,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宽度和方向,适应农业机械化、规模化需要。土地平整时,要保护耕作层土壤,同时深翻深松土地,打破障碍层,改善农田耕作层;通过建设占用耕地进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增加有效土层厚度。
2.建设标准。耕地的农田有效土层达50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在20cm以上,旱地耕作层厚度在25cm以上。且土体中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因素。一般耕地的土体厚度应在60cm以上。山丘区及滩地的土体厚度应大于50cm,且土体中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因素,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超过11%。地面坡度为6~25°的耕地应改造成梯田,山地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90%。
(二)土壤改良
1.建设内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耕地质量状况,针对性开展土壤培肥和改良,采用农艺、生物等各类措施,加快耕地地力提升。建立维持高标准农田地力稳定和提升的长效机制,通过实施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翻压还田等土壤培肥措施,促进高标准农田地力的提升,使高标准农田地力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定期监测土壤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有机质含量、土壤酸化等状况,适时开展因缺补缺、酸化治理以及土壤污染治理,对污染土壤应通过工程、生物、化学等方法进行修复,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促进土壤养分平衡。
2.建设标准。平原区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5g/kg以上,丘陵区达到20g/kg以上,土壤养分含量相对平衡,土壤pH值保持在5.5~7.5,耕地质量达到当地平均等级以上,耕作层土壤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618的规定。
(三)灌排设施
1.建设内容。按照旱、涝综合治理的要求,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加强灌区田间灌排工程与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体系。根据灌溉规模、地形条件、田间道路、耕作方式等要求,有序实施水源、输水、喷微灌、排水、渠系建筑物、泵站等设施建设工程。合理配置各级输配水渠道,因地制宜选择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微灌等节水灌溉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更新改造灌溉排水涵闸、泵站,疏浚改造排水沟系。
2.建设标准。充分利用水资源,完善灌溉体系,主灌溉渠体系采用全断面硬化,满足渠道型灌区灌溉利用系数不低于0.7,喷灌区利用系数不低于0.8,微灌区利用系数不低于0.85,管道输水灌溉渠系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90,农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满足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农田面积应不低于90%,排渍深度达0.6m以上。
(四)道路整修
1.建设内容。为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农业物资运输、农业机械化和其它农业生产活动需要,在田、水、林、电、村规划基础上,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密度,整修或新建田间道路,配套建设桥、涵和农机下田坡道,满足农产品运输及农业机械的通行和作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