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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微信扫码:在交通枢纽、商场或商业街区域摆放龙泉文旅宣传KT板展架,印有“龙泉旅游”二维码,吸引路人参与扫码,扫码奖品为龙泉旅游景点电子门票,电子门票不限量且由后台程序分配;同时摆放龙泉旅游主形象展架及旅游信息宣传单,宣传龙泉旅游形象、产品、线路、活动等。

  线下广告投放:在交通枢纽、交通干线及热门商圈投放龙泉文旅宣传广告,如公交车身、站台、社区灯箱、候车大厅、高架广告牌等,展示龙泉美景、宣传龙泉文旅形象、发布文旅信息,激发市民出游欲望,吸引外省市游客来此休闲度假。

  第十章 全方位加强实施保障,增强文旅发展新动能

  一、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机构。由龙泉市文广旅体局牵头,组织成立龙泉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工作专班,形成由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组成的组织架构,深化文旅相关部门职能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强化对文旅产业规划实施的政策引导和综合协调,建立高效运作、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工作小组围绕文旅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市校合作、市场管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荣誉评定、宣传推广、品牌营销、统计监测等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形成工作合力。工作小组下设专家委员会,聘请文化研究、历史保护、城市规划、文旅融合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作为顾问,对龙泉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提出指导建议。

  (二)明确责任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实施工作制度。在规划执行前期,对整体发展任务进行分解,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部门,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规划的推进和执行,确保建设任务有人管、有人干。各单位要在行动计划发布起一个月内,明确任务实施的分级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制定所承担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力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做好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进展情况和督查结果,破解难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执行力度。在组织机构、责任机制建设完善的基础上,建立规划执行的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创新评估方式,通过多方调研,建立合理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对规划实施的质量水平进行评价,保证龙泉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在规划执行期,工作领导小组要派出巡视小组,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具体检查,监督执行,同时针对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调整规划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十四五”时期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政策保障

  (一)在产业政策上,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文旅产业地位,消除影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障碍。建议由龙泉市发改局牵头,组织文广旅体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部门,制定鼓励支持交通、体育、养老、健康等产业与文旅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文化旅游业与其他发展产业的规划衔接,通过整合旅游、文化、农业、体育等相关资金和土地利用政策,拉动和促进文旅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二)在资源保护政策上,发布对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的专项保护条例,保护内容包括已开发的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公园、地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资源,也包括未开发的具有文化旅游利用价值的各类物质和非物质资源。引导企业投入文化遗产保护,给予财务和税收上的减免优惠政策和补贴。鼓励全体民众参与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的保护,对文化遗产的产权人、传承人和旅游资源的保护人,给予生活上的资金补贴、减免部分私人税赋等。

  (三)在土地政策上,发布文旅发展用地政策,针对省重大产业项目按规定予以用地保障。统筹新增计划、增减挂钩指标、存量建设用地保障旅游项目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森林资源、非耕农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前提下,采取作价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文化旅游和乡村休闲项目开发。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三、服务保障

  (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文化和旅游场所的软硬件设施,包括道路、停车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集散咨询服务体系,规范引导标识系统等。在图书馆、文化站、博物馆等文化场所确保具备为特殊人群服务的硬件设施,确保场馆内容丰富,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在旅游交通集散点设置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母婴室、医务室等功能设施,确保建设(改造)旅游厕所全部免费开放,以更智慧化、人性化的公共服务,推动龙泉文化旅游品质升级。

  (二)建设智慧信息平台。搭建龙泉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及周边文旅资源、文旅企业,上线“吃住行游购娱”等多要素产品,打造信息对称、交互交流、交易共赢的文旅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切实提高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等智能化服务。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等进行数字化升级,增加移动终端一站式信息搜索设备,为广大居民和游客提供自助查询、实时资讯和多媒体资源。

  四、资金保障

  (一)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快实现数字化服务,建立跨部门共享“企业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等系统及数据,重点集成投资和招商要素资源,通过高效、便捷的服务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投入,重点引进、建设一批集文化、创意、体验、休闲、养生为一体的发展项目,形成核心旅游吸引物,提高文旅融合竞争力。合理利用银行贷款进行保护与建设,建议为古建筑的房主提供贷款优惠,鼓励由政府组织、居民配合修缮自家建筑。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形成上级财政补贴、地方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资金投入机制。

  (二)设立文化旅游发展专项基金。市政府将建设资金纳入财政资金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和大花园、诗路文化带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其他专项资金基金向龙泉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建设项目倾斜。政府每年安排固定的财政收入作为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重点用于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项目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规划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等。

  五、人才保障

  (一)科学选聘文化旅游人才。建立文化旅游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评价制度,积极探索文旅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新途径,科学设置职位资格条件和测评方式,确保聘用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加强各层级人才的培训,保证市本级文化旅游机构专业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乡镇(街道)、村(社区)专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二)培养专兼结合的人才队伍。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培养专兼结合的文化旅游人才队伍。一方面,确保专人专职,避免出现干部身兼多职的现象,做好对专职文化干部、旅游干部的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多途径培养兼职文化旅游人才。比如,依托青瓷宝剑技师学院培养专业人才,组建农村文艺队,培养农民文艺骨干、乡土艺术家,让农民自办文化;扶持旅游管理能人,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支持他们吸引游客、服务游客;建立文化旅游人才信息库,针对各自特点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培训。

  附件一:龙泉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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