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动企业数字化发展。推广大型炼油和化工主体装置先进在线仪表分析控制技术应用,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控制软件和传感装置改造工艺和控制流程,提升生产流程的智能控制水平。鼓励数字化转型较慢的企业加强标准化车间建设。从生产核心开始逐步完成各环节数字化改造。引导数字化转型较为成熟的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对研发、生产、经营、制造等生产全流程进行系统化智能化改造,综合提升企业的智能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3)推进行业大脑建设。依托省产业大脑和舟山一体化智能平台,推动政府侧、企业侧数据汇聚、有序交互和融合应用,分阶段逐步推进化工园区数字化建设,力争化工园区全部接入省化工产业大脑,实现对我市化工行业经济运行监测、产业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布局、关键资源要素科学配置等场景应用,加快推动产业升级。
3.园区提升改造
各地要督促园区及时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并按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全省化工园区(集聚区)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57号)要求,统筹推进园区智慧化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数字化平台对接化工产业大脑,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化工本质安全、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水平,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化工企业清洁生产,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引导企业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快发展生产体系密闭化、物料输送管道化、危险工艺自动化、企业管理信息化等生产模式。各园区要按照“一园一策”的要求,做好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主导产业,科学设置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业发展布局,推动产业关联度高、安全环保达标的化工企业集聚入园,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打造一批深耕细分领域、掌握核心技术和国内外竞争话语权的示范标杆企业。要对照《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提升化工园区安全整体水平。
4.企业提升改造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互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每3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积极推进在役危险化学品单位自动化改造和提质增效,减少高风险岗位和区域的操作人员数量;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必须经安全设计诊断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PSM)等体系化管理;推动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研发推广使用无危险性、低危险性的原材料,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持续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
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代替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二)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规划
1.化工园区(拓展区)应根据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明确供水、供电、供热、排水、供气、应急等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供应能力,并相应建设完善。
2.化工园区供水水源应充足、可靠,建设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和管网,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求。化工园区附近有天然水源的,应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
3.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拓展区)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园区供配电站建设,保障园区内化工企业的二级负荷供电为双回路供电,一级负荷供电为双电源供电的要求。
4.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对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全部进行安全处置,必要时建设配套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转移等全链条的风险实施监督和管理。
5.化工园区应配套建设满足化工园区需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分析和估算安全事故废水量,根据需要规划建设公共的事故废水应急池,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满足废水处置要求。
(三)防灾规划
1.化工园区(拓展区)内的新、改、扩建项目须按相关标准进行抗震、防洪排涝、防地质灾害、防雷电设计。现有建设项目应完善相关防自然灾害设施。
2.建立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气象局第一时间向化工园区(拓展区)同步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的红、橙预警信息,包括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和发展趋势。加强对台风灾害影响的研判,指导集聚区内企业做好极端天气下减产、停产的应急准备。
(四)防外来侵袭规划
1.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避免无关人流、车流进入化工区,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建立完善园区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严格控制人员、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园区。进出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要安装带有定位功能的监控终端,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措施。
2.完善安检系统。为防止进入化工园区的车辆和人员违规携带危害化工园区安全的物品,设置进化工园区安检大棚。采用人脸识别系统、指纹等多种安全措施对进入化工园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
3.完善化工园区内人员、车辆的监控。依托 GPS 定位系统及园区内视频监控终端对进入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控。应制定化工园区内巡逻制度,由安保部门统一进行巡逻。
(五) 危险化学品运输及配套设施规划
1.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规划
(1)推进实施舟山市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的评估和规划工作,明确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道路。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3)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
2.石油天然气管道规划
(1)建立完善油气管线信息系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设置泄漏检测预警装置,及时掌握管线安全状况。
(2)建立公共管廊在线监测系统,通过对管线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的选点布局,采用和安装红外+可视一体化防爆监控摄像头,对管道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实施全线全天候24小时视频监控。在管线穿越涵洞,以及气体易于积聚地段,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提高泄漏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