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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提质为主、扩面为辅

  围绕舟山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着力提高林分蓄积、加强碳汇能力,美化林相景观,增强生态安全,结合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进一步扩展绿化空间,构建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提供丰富多样的森林生态产品,推动舟山市森林高质量发展。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共享

  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全面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和自然岸线保护要求。着力优化海岛空间格局,加强生态修复,倡导全民共享森林空间,促进全域牢固筑立绿色生态基底。

  3.坚持文化引领、全民参与

  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和“森林系列”创建工作,不断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宣传,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结合植树节、绿化日和爱鸟周等环保活动,开展森林生态科普宣传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建设生态文明,促使全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加快,森林生态文化日渐繁荣。

  4.坚持夯实基底、创新驱动

  维护森林绿色基底,完善生态基础设施,把改革创新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全面推动林长制和数字化改革,巩固扩大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各项林业综合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和机制,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增加林业发展内生动力。

  (三)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2010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

  (5)《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

  (6)《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14年)

  (7)《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8年)

  2.政策文件

  (1)《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2)《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2014年5月23日)

  (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

  (5)《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1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

  (7)《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一村万树”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21年3月)

  (8)《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3月)

  (9)《浙江省海岛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3月)

  (10)《浙江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4月)

  (11)《浙江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4月)

  (12)《浙江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行动“十四五”规划》(2021年5月)

  (13)《浙江省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2021年6月)

  (1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级五年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及相关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林绿(2021)51号〕

  3.相关规划成果及其他资料

  (1)《舟山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5年)》

  (2)《舟山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2018-2030年)》

  (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4)《舟山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

  (5)《浙江舟山群岛新区2.0发展规划(修改稿)》

  (6)《舟山市海岛大花园建设规划(2020-2025年)》

  (7)《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评审稿)

  (8)《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9)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高质量生态安全屏障、高标准资源管护网络、高品质绿色富民产业、高品位森林生态文化、高水平林业治理体系,构建优质的生态林业体系、和谐的民生林业体系、充实的人文林业体系。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有效增加,林区社会保持持续稳定,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绿色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率先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标杆,打造浙江“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的新征程。

  表2-1 林业“十四五”时期发展的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森林覆盖率 % 50.66 50.66 约束性

  2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201.46 240 约束性

  3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 立方米/亩 2.35 2.84 约束性

  4 天然乔木林面积 万亩 71.21 71.21 约束性

  5 公益林面积 万亩 70.93 70.93 约束性

  6 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 万亩/% 33.73/52 33.73/52 约束性

  7 自然保护地面积陆域/海域占比 %/% 7.21/9.50 7.50/10.0 约束性

  8 森林植被碳储量 万吨 260 300 预期性

  9 年林业行业总产值 亿元 38 50 预期性

  10 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人次 万次 3800 5000 预期性

  注:指标数据以舟山市森林资源调查数据为依据;三调公布后,再进行调整。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按照现行湿地标准,如国家对湿地标准进行调整,则规划指标进行相应调整。

  ——高质量生态安全屏障。到2025年,国土绿化美化水平和森林质量不断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森林、林地、湿地、天然林、公益林得到全面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不断趋于安全和稳定。森林覆益率稳定在50.66%以上,新增国土绿化1.12万亩,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38万亩,林木蓄积量达到240万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提高到2.84立方米/亩,森林植被碳储量达3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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