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本项目是浙江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往内陆延伸的重要载体,规划建设有利于衢州市对接义甬舟大通道和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形成优势互补、海陆联动、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建成后将提升沪瑞运输大通道总体能力,优化完善高速公路路网,带动区域的经济发展。项目起于甬金高速义乌段(徐村互通附近),终于宁上高速铅山段(鹅湖镇与永平之间),自东向西依次连接金丽温高速(婺城-武义)。路线在龙游县境内长度24公里,预计“十四五”投资约43亿元。
专栏11 其他重大工程
公路:528国道龙游十里铺至上圩头段改造工程、320国道龙游童家至平山桥段改建工程、46省道(S315)龙游湖镇至衢江全旺段改建工程(龙游段)、315省道龙游湖镇至金华汤溪段改建工程(龙游段)、龙游湖镇至童家公路二期、龙游城南开发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龙游共同富裕-美丽交通建设工程等
航道:钱塘江(衢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龙游段、龙游县旅游航道开发工程
枢纽:龙游县公铁水“零换驳”多式联运中心、桥头江作业区二期
管道:绍丽衢成品油管道衢州段
七、国土空间规划衔接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是典型的空间线性规划,空间跨度大、覆盖范围广,是国土空间的支撑体系,对区域空间格局的形成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既服务于国土空间开发,也受国土空间保护的约束。本规划与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布局方案与省、市、县空间发展战略导向完全一致,可有效支撑构建“一核五区两翼”的县域空间发展格局,在全县引领对外开放、支撑空间拓展、服务民生发展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基础性、服务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
(一)实现存量与增量的有机统一
坚持需求导向,根据全县综合交通需求分析结果和支撑重大战略的现实需求,优化交通基础设施供给结构,充分利用存量资源,扩大优质增量供给,破除无效供给,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供给能力、质量和效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力。优先布局供需矛盾突出、短板问题明显的运输方式和区域,优先通过扩容改造、等级提升、智慧化管理等手段,挖掘现有综合交通网络运输能力,实现交通供给与需求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二)实现开发与保护的统筹协调
突出交通基础设施空间资源有效储备、统筹协调、严格管控和高效利用,优先布局制式多样、多层立体的复合通道;注重资源稀缺地区通道设施的共建、走廊资源共享。系统谋划综合枢纽,利用运输综合体、龙游县公铁水“零换驳”多式联运中心等新载体,整合各类交通功能,提高国土管控下的交通资源使用效率,合理确定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的关系,做好线位、重要节点的空间预留,严守生态底线,注重无害化穿越;根据城镇开发强度合理确定路网规模和密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底线,尽量避免直接穿越,实现交通基础设施总量在控制边界中有序增长。
(三)建立规划一张图动态协调机制
主动衔接国土空间成果,以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底图”为依据,统一底图、统一标准,构建交通规划成果空间信息平台,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一张图”、深化规划项目技术方案研究,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1:10000精度),其中拟在“十四五”期间实施项目达到1:2000精度,建立综合交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协调机制,本规划空间跨度大、时间跨度长,交通走廊和具体线位所受影响因素多,特别是在规划研究阶段很难获得稳定线位,因此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应具有阶段性和动态性,后续根据相关控制因素的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
(四)合理把控用地需求规模
初步匡算,至2025年,全县综合交通网建设共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约1.3万亩。
八、环境影响评价
(一)总体评价
本规划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保持一致,以布局合理、覆盖广泛、集约高效、外通内畅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为目标,充分发挥各交通方式的比较优势和整体效能,为保障我国战略实施、推动县市协调发展、促进龙游交通条件改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等提供有力支撑规划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考虑既有设施的利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能源、岸线等资源,着力提升能效,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规划实施有关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主要在资源占用、生态影响和污染排放等方面。“十四五”期间,交通建设会相应消耗一定的物资资源,可能对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同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也会向周边环境排放废气、污水、噪声等污染物。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本规划与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做衔接,提出的项目将充分吸纳相关专项规划环评工作的成果,不突破相应环评结论,并将有关环评结论作为后续规划实施的依据。
(二)预防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避让为主”的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原则,加强对沿线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交通基础设施选线(址)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的约束和限制,尽量避开各类环境敏感因素和目标,尽量利用既有交通设施,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避绕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二是严格项目审批和土地、环保准入,严格控制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严控增量用地,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节地规划、设计等,高效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尽可能减少土地占用和资源消耗,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是加强能源节约利用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使用节能、节水、环保的材料和机械设备,鼓励使用可再生资源和能源,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降低交通基础设施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发展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加强新型智能、节能环保的技术装备的应用,鼓励使用低噪音、低排放的交通工具,合理调整交通昼夜出行比例、努力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和降低排放。开展环境恢复和污染治理、做好地形、地、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节能审查制度,严格规划、土地、岸线、环保等准入制度,根据能源资源条件、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等要求合理确定交通项目的建设规模。交通基础设施的实施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强化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筹衔接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在规划推进过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县级部门协同、上下机构联动、周边县市互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综合交通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综合交通领导小组平台,联合县发改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国绕土地资金、生态等重点问题,共同研究提出加快全县综合交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畅通与省、市级有关部门、县政府的沟通衔接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指导与相关政策支持,帮助基层提高规划内容的执行落实效率。加强与周边县市及军方合作,建立健全注重实效的多边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领域、跨地区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