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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2.全面支持其他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动金融机构为构建“3+2”现代制造业体系提供特色金融支持,强化“技术—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全链条培育路径。探索设立特色产业金融服务一站式平台,吸引金融机构在永康特色产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形成有效集聚,就近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创新发展数字供应链金融,实现以数据集成的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层级多极化、参与主体多样化和业务高度集成化,大力促成特色产业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和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产业融资链条化、信用数据集合化以及产业链整体风险可控化。积极争取省市监管部门支持,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实施沙盒监管,打造创新活跃、风险可控的“数字产业金融试验区”。

  3.推进产业跨区合作协同发展。积极对接沪杭等创新资源集聚地,设立“科创飞地”和“人才飞地”,探索异地研发孵化,驻地招才引智,推进协同创新发展。对接沪杭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主动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等科创高地建立合作,探索“沪杭深研发、永武缙转化”的产业孵化与转化模式。支持金融机构为市内外的永康企业提供集合化资金支持,带动永康跨区产业的联动发展。推动永武缙三地政府联合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入市场主体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资源识别作用,实现产业投资基金精准对接永武缙区域内的数字化转型项目,最大程度发挥基金强链补链作用。

  (六)推进金融整体智治

  以推进金融整体智治为目标,全面促进线下帮扶和矛盾调节工作机制的形成,探索线上线下相互依托、数据信用和主体信用相互结合的信用动态与恢复机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营造可持续发展、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聚力打造区域金融文化,优化永康市内整体金融环境,奋力建设“金融整体智治示范区”。

  1.打造县域金融整体智治标杆。加快突破数字金融基础设施瓶颈,打造信用信息公示、信用动态监控一体化平台,制定征信信息接入标准和互联互通规则,整合接入经信、工商、财税、商务、公安、法院、银行等部门数据,实现数字手段助力健全信用动态监控与恢复机制。全面对接省市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重点关注辖内金融体系潜在风险隐患,打造金融智治的永康样板。线下成立纾困帮扶工作指导小组和纾困帮扶工作专班,精准化解大型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强化金融纠纷矛盾调解中心作用,总结精品案例,利用线上线下资源化解,发动和依靠群众力量,就地化解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建立“线上数据信用”和“线下主体信用”相互依托的征信体制,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服务,建设“信义永康”。

  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抑制不良资产的上升态势;严把续贷关,把资金投向真正需要的产业和企业;严把止损关,做好市场调研,降低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违约风险。关注辖内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包处置情况,总结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贷款包处置经验,发挥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引导示范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做好民间融资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对民间金融的市场准入、组织形式、财务制度、业务经营等制定标准明确的监管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要求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资金的用途、运用效益等情况,增强信息透明度。加强协同监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促进民间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的监测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

  3.着力营造区域金融文化。多方面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降低投资者风险。加强宣传培训,强化金融知识教育和普及,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有序运行。建立健全金融维权“绿色通道”,引导金融机构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地方金融与地方经济融合互动发展机制,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强化党的领导

  全面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加强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推进党的建设与金融工作深度融合。明确市金融办作为全市地方金融监管主体的权力和职责,切实增强市金融办工作力量,并为其工作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实行工作推进目标责任制,由永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将“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组织)、各镇街区。强化市金融办的牵头协调职能,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互动,完善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互通、合作、交流机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预警、风险处置协调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金融监管效率,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充分发挥金融业各行业协会的力量,制定发布自律公约、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

  (二)完善激励考核制度

  以本规划为依据,将相关单位纳入建设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相关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职责,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和项目实施。坚持“考核与激励相结合、以考核促创新发展”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考核办法,调动各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的创造性。以现有考核办法为基础,以金融指标存量和增量相结合为原则,以贡献度为核心,以财政性存款与贡献度挂钩为激励,动态更新金融发展考核机制和考核指标,适当增加与重点工作相关的金融机构引进、市外增量资金引进、企业上市、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公司引进和培育、民间资本监管、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绿色金融发展、普惠金融推进等创新内容的要求和激励措施;增加对企业提供切实的金融支持和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强化各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工作目标考核与工作效能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完善重点项目的年度评估和中期评估机制,通过评比等多种手段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稳步推进。

  (三)优化政策保障体系

  加强政策保障,及时制订和出台相应规划实施的财政、金融、税收、投资、产业等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安排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不断完善、更新惠企金融政策,支持更多民营企业搭上惠企政策“直通车”。针对永康特色产业,抓紧研究出台与五金等支柱产业链发展密切相关的降低成本、土地供应、人才吸引、鼓励创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更为详细的直接融资优惠、股权参与减持奖励、股权激励奖励等政策。制定和完善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并购、发债、化解风险等环节的扶持激励政策,按照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要求,围绕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涉及的服务事项,做到及时办、一次办、集成办。

  (四)完善金融人才支撑

  实施人才引培优先战略,打造最优人才生态。重点推进数字金融人才的培养,大力支持数字金融的技术创新,尽快制定数字金融业的发展战略,促成数字化转型与金融信息平台升级。推进本地应用型金融人才的培养,与省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共建学生培养、人才引进、科研转化、产业孵化为一体的集成平台。鼓励永康市金融机构积极搭建与高等院校和研究基地的信息沟通交流渠道,健全金融人才自我培养体系,为金融业创新发展持续输送前瞻性和实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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