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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兰溪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5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3 58

  6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5 25

  7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100

  8 失能老人社区帮扶率(%) 90 100

  卫生

  健康 9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0.39 72以上

  10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100 100

  11 每千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护理和长期照护床位(张) 2.2 2.5

  12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0.71 8.5以下

  文化

  教育 13 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 80 80以上

  14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0 25以上

  15 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 28

  社会

  参与 16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6 12

  17 依法登记的老年社会团体数(个) 17 逐步增加

  18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90 90以上

  宜居

  环境 19 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工作

  保障 20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老龄事业的比例(%)② 48 60以上

  (注:1、标☆的指标为《浙江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确定的指标;2、第20项指政府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老年健康、医养结合、老年教育、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老龄事业的比例,此项为《“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征求意见稿)》内容)。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规范有序原则,健全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老年社会保障能力。

  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省级统收统支“六统一”统筹制度;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全民参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构建基本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保险“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

  2.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努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健康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持续开展参保扩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大病保险选缴率,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工作。打造全民安心医保城市。根据金华部署,配合做好“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等市级统筹相关工作。完善医保经办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建设智慧医保,提升医保服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更加便捷。推行“异地代收代办”,深化“就近办、这里办”,实现医保办理县乡村全覆盖。完善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不断优化医保经办线上线下适老化服务渠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逐步扩大老年慢性病常用药的报销范围。

  3.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完善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改进发放形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募捐、慈善信托等慈善公益活动。

  表3-1

  专栏1 养老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根据国家要求,全省实施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市县责任分担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经办管理服务及集中信息系统建设等“六统一”省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制度。

  医疗保险。完善医保经办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建设智慧医保,提升医保服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更加便捷。推行“异地代收代办”,深化“就近办、这里办”,实现医保办理县乡村全覆盖。

  兜底性保障。到2025年(十四五末期),政府兜底保障网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等实现“应供尽供、应保尽保”。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95%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8%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22%以上。

  (二)打造高质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需求,注重激发家庭养老功能,着力补齐短板,提质升级,推进养老服务体系转型升级。

  1.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加强老年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幸福养老”目标,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加快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社区适老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体化运作。扶持引导养老机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

  2.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布局。“十四五”重点实施乡镇(街道)敬老院整合提升工程,探索“多镇一院”模式;实施居家养老整合提升工程,推进居家养老配送餐、多村联建中心、“邻里互助”等运营模式。出台有利于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优惠政策,推广“百城康养”模式,鼓励民间资本、社会组织、专业团队在我市农村兴办“医养护”型家院互融养老机构,实施乡镇(街道)敬老院整合提升工程和民间资本兴办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村卫生室与村级照料中心毗邻而建。

  3.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大力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广度和力度,大力推进康养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养老专业护理员队伍培训,大力推广“中央厨房+”居家养老配送餐模式,为全市养老服务全面提质升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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