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产业和金融的深度融合,促进金融业协调发展
1.优化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充分发挥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产业基金合作,发起设立现代纺织产业发展基金、光电信息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基金、新能源交通装备产业发展基金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等子基金,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投向新兴产业及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破解民企融资难题
充分利用市内核心企业集团的优势,将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深层结合,发展供应链金融,重点对核心企业集团产业链进行梳理,识别产业链融资的特有风险,设计出具有针对性、标准化并兼具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产业链上所有企业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鼓励金融机构与供应链商核心企业合作,利用供应链上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信息,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存货融资、仓单和订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切实解决产业链中小微企业长期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助力核心企业集团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促进业务转型升级。重点打造集“贸易、仓储、物流、金融”等多位一体的棉纺供应链平台,导入更多优质纺织上下游企业,推动产业差异化、高端化发展。
3.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推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发展
探索建立符合兰溪实际的绿色标准体系。制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优先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准入标准,为金融机构深入拓展节能环保的绿色信贷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提高绿色贷款措施的可操作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制度和标准,以及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明确信贷准入的环境标准和要求,提高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强化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金华市政府出台的支持生态建设、循环经济、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大金融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推动包括绿色投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银行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财政资金的贴息和补偿力度,通过金融政策改变资源配置的激励机制,让资金从污染性行业逐步退出,更多投向绿色、环保行业。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推出具有针对性、多样化、生活化的绿色金融产品,拓宽业务范围和实施主体,重点支持以自立环保为龙头的女埠静脉产业园建设。拓宽节能环保产业增信方式,积极探索将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加快凤登环保上市步伐,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五)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1.防范涉众型非法集资风险,化解民间融资风险
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织密织牢“天罗地网”监测网,加强与国家、省、市级平台的系统对接和业务协同,线上与线下结合,坚决打击非法集资与民间无牌照非法借贷公司,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智能感知异常交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做好民间融资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充分探索运用金融风险防范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形成及时反映情况、迅速解决问题、全面掌握风险隐患、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管理机制与部门协同联动的监测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对小贷公司、典当、担保、融资租赁等民间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组织形式、财务制度、业务经营等制定标准明确的监管制度,实现民间金融机构的监测预警和日常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科学化,做到民间金融机构底数清、情况明,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2.防范企业“两链”风险,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加大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的防控力度和处理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两链”风险的排查,加强政府、司法、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落实困难企业分类帮扶工作机制,鼓励涉及“两链”风险的困难型企业进行并购重组,落实企业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税收优惠。健全融资担保体系,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承接企业原有贷款的互保联保责任。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或创新符合企业特点的转贷支撑服务。健全不良资产防控体制机制,坚持因地施策、分类处置原则,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收益权转让等市场化手段,加快处置存量不良资产。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化解信用风险
推进“信用兰溪”建设,突出以“信义金华”为品牌的新型社会信用应用体系建设,创新金融信用服务产品,开展“信义金”、“信义贷”、“信义地”、“信义居”等创新应用。加强公共征信系统建设,探索建立覆盖广泛、动态更新、基于“大数据”形态的企业及金融机构信息信用平台,吸引各类金融机构、信息信用中介组织等参与,推动信息的交流对接和资源共享,降低金融机构信息成本和信用风险。
4.建立各方联动的金融风险防控格局,化解系统性风险
加强政银企联动,大力处置化解不良资产,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合力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府院联动,推进涉金融案件快审快执,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有效形成对各类金融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效果。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保护主业突出的优质企业,积极帮扶仍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坚决出清长期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为兰溪高质量发展提供健康良好的金融生态。
五、“十四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金融系统组织领导
加强对全市金融系统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规划的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金融活动的顺利开展和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强化市金融办的牵头协调职能,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互动,完善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互通、合作、交流机制,及时研究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选优配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金融干部,加强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全过程。
(二)完善金融业政策的保障
完善现有金融发展政策,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政策效果不明显的进行修订,对政策尚未覆盖到的及时出台相应政策,加大对创业投资、直接融资、吸引金融机构进驻、鼓励各类金融创新、引进金融专业人才、建设信用担保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投入和扶持。加强财政资金引导,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