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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楼宇经济“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四)先进经验

  1.杭州下城区

  浙江杭州下城区推行“三位一体”式的共管治理。近年来,杭州下城区大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楼宇经济,在实施两轮楼宇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后,至2013年末已成功培育税收超千万元楼宇73幢,超亿元楼宇20幢,全区税收70%上来自楼宇经济。下城区楼宇经济发展的特色即采用党建、服务中心和促进会自治“三位一体”模式共管共治楼宇社区,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楼宇社区凝聚力。一是楼宇社区党建正规化。楼宇社区建党委,楼宇企业建支部,共建立26个楼宇社区综合党委,管理党员超万名,形成“一个核心、多个堡垒”的沮织架构。二是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解难事。根据统计局的调查数据显示,53.85%的楼宇人群享受过社区提供的服务,其中94.67%的人对服务满意。三是力邀楼宇员工形成促进会。楼宇社区根据楼宇里年轻白领多的特点,邀请每家企业的员工代表组成促进会,增强社区企业成员间的交流,完善内部治理和互帮互助。

  2.上海静安区

  上海静安区是上海楼宇经济发展最早的区域之一,目前具有商业商务功能的楼宇超200幢,建筑面积约430万平方米。其发展经验可归结为四点:一是“站高一层”制定规划。确立了建设“国际商务港”和“一街五区、南改北建”的规划思路,明确了静安南京路楼宇经济的发展主线,努力使静安商京路成为楼宇集群、品牌集聚的核必商务区。二是“棋高一着”选开发商。坚持鼓励实力雄厚、声誉良好的国际知名开发商参与地块开发,打造高品质、高租金、高税收的商务环境,形成“入驻企业-开发商(物业)-政府”三方共赢的运作模式。三是打造互融互通的周边环境。静安的楼宇经济由“一”字型扩展为“非”字型,使楼宇与周边专业街区融合,形成了商业商务互动、楼宇街区互补、配套资源共享的格局。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全市首位度中心城区为总体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以楼宇发展集聚化、品质化、特色化、规范化为目标,通过统筹布局、盘活资源、强化特色、细化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特色鲜明、贡献突出的现代楼宇经济群,加快打造楼宇经济升级版,奋力打造首位度楼宇经济,为全市乃至全省楼宇经济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可复制的“越城经验”。

  (二)行动原则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三力合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通过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等手段,积极引导楼宇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协调各方利益,明确楼宇开发商、楼宇业主的主体地位,形成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局面。

  (2)区镇联动,形成合力。在总体规划的引导下,通过招商体制、运作机制、分配方案的完善和创新,调动各方面发展楼宇经济的积极性。坚持区镇联动、以镇(街道)为主,区里主要负责规划编制、政策制订、组织协调和工作考核等,各镇(街道)负责楼宇经济的整体推进工作。

  (3)量质并举,新老并重。加大对楼宇资源的开发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现有商圈和老街区的配套设施,并按照国际标准提高商务楼宇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商务楼宇的配套功能建设。在全面提升迪荡等商圈功能的同时,加快镜湖、袍江、江滨等楼宇经济新区块的开发建设。

  (三)行动目标

  1.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在“总量和质量”、“产业和贡献”和“服务和品质”这“三对六维”关系上着力,建成规范、有序、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楼宇经济体系,实现楼宇规模稳中有升、楼宇贡献持续增长和楼宇品质逐步提升,打造成为全市首位度楼宇经济。

  2.具体目标

  (1)楼宇总量稳定,质量提升。围绕楼宇经济总体布局,全面掌握现有楼宇销售租赁、企业入驻等情况,整合存量楼宇资源,加快新增楼宇项目建设,力争三年内全区重点楼宇数量达到70幢,总建筑面积达到250万平方米,可租售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企业入驻率达到80%以上,新增入驻企业注册率达到100%。

  (2)楼宇产业集聚,贡献增长。积极倡导楼宇经济做大做强做优的理念,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区位优势,坚持以楼聚产,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力争三年内行业集聚度达到65%以上,税源率达到70%以上,形成税收收入15亿元,税收超亿元的重点楼宇达到10幢,税收超千万元的重点楼宇达到15幢,每平方米税收达到3500元。

  (3)楼宇服务完善,品质提升。发挥党务、税务、市场监督及属地街道、乡镇等部门、单位的作用,深化金融、法律等配套中介服务,积极做好对入驻企业的全程式服务,力争三年内楼宇基层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0%以上,法律、金融等配套中介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政企智慧平台覆盖率达到50%以上,星级楼宇数量达到20幢,专业特色楼宇数量达到10幢。

  3.年度目标

  到2021年底,全区重点楼宇数量达到63幢,总建筑面积约为230万平方米,可租售面积约为175万平方米,企业入驻率达到82%以上,入驻企业注册率达到96%;行业集聚度达到62%以上,税源率达到60%以上,形成税收收入约为9亿元,税收超亿元的重点楼宇达到7幢,每平方米税收达到2600元;楼宇基层党组织覆盖率达到40%以上,法律、金融等配套中介服务覆盖率达到40%以上,政企智慧平台覆盖率达到40%以上,星级楼宇数量达到14幢,专业特色楼宇数量达到5幢。

  到2022年底,全区重点楼宇数量达到66幢,总建筑面积约为240万平方米,可租售面积约为185万平方米,企业入驻率达到86%以上,入驻企业注册率达到97%;行业集聚度达到63.5%以上,税源率达到65%以上,形成税收收入约为12亿元,税收超亿元的重点楼宇达到8幢,每平方米税收达到3000元;楼宇基层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0%以上,法律、金融等配套中介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政企智慧平台覆盖率达到45%以上,星级楼宇数量达到17幢,专业特色楼宇数量达到7幢。

  到2023年底,全区重点楼宇数量达到70幢,总建筑面积约为250万平方米,可租售面积约为200万平方米,企业入驻率达到90%以上,入驻企业注册率达到98%;行业集聚度达到65%以上,税源率达到70%以上,形成税收收入约为15亿元,税收超亿元的重点楼宇达到10幢,每平方米税收达到3500元;楼宇基层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0%以上,法律、金融等配套中介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政企智慧平台覆盖率达到50%以上,星级楼宇数量达到20幢,专业特色楼宇数量达到10幢。

  越城区楼宇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目标分解表

  维度 指标名称 2021年

  目标值 2022年

  目标值 2023年

  目标值

  总量稳定 重点楼宇数量(幢) 63 66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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