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提升疫情防控精密智控水平。构筑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发热门诊运行、特定药品销售、口岸入境异常送医、冷链监测等多点多源数据网络,研发应用智慧化预警模型,建设云流调和密接者管理系统,打造监测预警、消息分发和排查反馈的传染病监测处置闭环。“一库统筹”建设核酸检测数据库,实现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移动核酸检测云平台全覆盖。优化精密智控指数评价体系,建设精密智控指数管理系统。
完善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水平。整合安全生产相关数据,构建企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精准管控。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数据库,动态汇聚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及日常检查、执法、隐患治理等数据,定期发布安全生产管控力指数,精准评价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态势和成效。
(五)聚焦法治建设,大力提升法治化
聚焦“依托数字、支撑法治、服务全市”的目标定位,构建湖州特色数字法治系统,助力法治湖州和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到2022年,数字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整体功能、系统关联逐步成熟,初步形成多跨协同。在大数据辅助立法和决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智能辅助办案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实现先行示范。到2025年,进一步提升系统应用的水平,实现湖州市地方法治的智能化、数字化。
1.推进地方立法数字化改革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立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数据库,迭代升级智能辅助立法系统,拓展立法意见建议在线征集渠道,完善备案审查系统,实现立法工作全流程网络化和智能化。
建设完善“数字人大”集成系统。构建全市一体化人大公共数据资源体系,与省人大、同级“一府一委两院”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建成社会参与立法系统、立法智能辅助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查询应用等应用。
2.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
加快建立全覆盖的政府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加强“掌上执法、掌上办案”常态化运行,推行联合执法、信用监管,初步实现执法监管、处罚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线上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
推广优化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配合推进全市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及证据共享库应用。配合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数字化衔接渠道,实现处罚办案流程等业务内容和数据标准统一、证据便捷调用共享机制有效建立、两法衔接业务协同有效开展。保障基层综合执法改革,配合实施综合执法改革乡镇(街道)相关系统接入或改造。配合开展执法信息公示渠道改造和全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改造,衔接全省执法证件换发,推广电子执法证件应用,严格规范管理执法主体和人员。
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围绕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配合省综合执法指导办建设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协助归集涉执法投诉举报、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数据,优化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协助推进设置执法监督多个应用场景,推动解决执法监管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形成典型案例。协助归集各执法单位的执法办案法律文书数据信息,实现行政处罚案卷在线评查。协助建设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数字驾驶舱。
创新建设全市行政执法数字化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湖州市现有数字执法成效优势,在做好省级平台的承接运用工作基础上,围绕创新全市行政执法数字化应用场景这一重点任务,坚持系统集成、整体推进,确定各年行政执法数字化应用场景重点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和优化行政执法协同指挥、智慧城管、工程车“三化”远程监控、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犬类管理、违法建设监控等多场景综合集成应用,实现执法数字化场景应用的提质扩面。
3.深化司法体系数字化建设
打通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数据壁垒,实现公检法司机关数字化协同办案和监督。深化法院智能审判系统应用,加快互联网法院建设,完善电子诉讼证据规则,全面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探索在智慧公安、智慧检察、智慧法院、智慧司法、智慧执行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数字化水平。
完善提升“智慧警务”系统。根据省、市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省厅“公安大脑”建设要求,聚焦“湖州大地更美丽、人民生活更美好、公安形象更美誉”愿景目标,以“152+N+X”工程为重点建立“一个大脑指挥、一个大屏呈现”精密闭环管理模式和“大脑+中台”“小脑+手脚”警务工作模式,提升公安整体智治水平,全面推动全市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专栏10 智慧警务“152+N+X”工程
“1”是高标准打造公安大数据基座。
“5”是高要求建设“五大综合应用”。
“2”是高水平展示“治理”“服务”两块屏。
“N”是高起点建强N个警企联合实验室。
“X”是高质量拓展X场景智慧应用。
完善提升大数据检察监督系统。以数字化为牵引,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坚持“实现数字办案、数字协同、数字监督、数字管理、数字服务”的总体工作目标,打造“1+4+2+N”工作体系,着力建设以数据归集管理、为核心的检察数据智慧管理平台以及以数据智能研判为核心的监督数据智慧应用平台,实现对案、事、人的智慧化管理和分析研判应用。
专栏11 智慧检察“1+4+2+N”工作体系
“1”指坚持实现数字办案、数字协同、数字监督、数字管理、数字服务的总体工作目标。
“4”指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移动检务应用系统和大数据监督应用系统。
“2”指建设两个平台,分别为以数据归集管理、为核心的检察数据智慧管理平台,以数据智能研判为核心的监督数据智慧应用平台。
“N”指一批场景化创新应用设计、场景式数据模型和智慧辅助办案应用。
完善提升法院智能审判水平。依托全省法院统一办案办公平台。持以“平台+智能”的开发模式,全面推进贯穿立案、调解、送达、审理、合议、裁判、执行、结案、归档等环节的全流程、全要素智能化办案模式,发挥湖州市法院无纸化办案基础扎实的优势,加快无纸化向智能化转变。配合完成省高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中心部分事务归集,中院完成数字法院智控中心建设;“绿源智治”项目升级迭代并在全省推广使用;配合省高院建立全方位智能监管体系中涉及“管事”办公事务智能管理部分及构建质效运维体系;参与“凤凰智审”迭代升级。湖州解纷码以及行政争议在线化解平台(AODR)2.0版上线并扩大运用;繁简分流项目上线运行。各法院完成2-4个智慧法庭和若干智能合议室建设;积极参与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建设和“数助决策”项目建设;根据省高院确定的10大类民商事纠纷,探索部分案由的智能化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