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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城乡融合国内领先。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连线成网、城乡对接的基础设施体系;国内首创家院互融养老体系,基本实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建成4个区域医疗联合体,成为全省首批卫生强区。城乡社会保障和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供给水平保持高位,连续11年蝉联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综合评估第一。

  ——富民强村屡创新高。202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2794元,集体经济总收入实现村村上百万元、其中30%超1000万元,均居省市领先地位。集体经济“消薄”、低收入人群增收等均取得显著成效。成功创建省文明区和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区,成功创建一大批全国和省级文明村,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建成率达92%。“义乡鄞州”打造涌现出一批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和全国首个慈善综合体“善园”。

  ——乡村治理亮点突出。乡村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2020年成功获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创新党建“引领式”共转、多元“参与式”共治、议题“协商式”共议、多方“契约式”共建、难题“清单式”共管、群众“普惠式”共享等六大机制。建立城乡全覆盖的基层“三清单一流程”制度,获评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十佳案例,并被写入省委全会《决定》。

  (二)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党中央反复强调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要政策和规划也都明确要求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宁波考察时强调,浙江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我省我市先后明确把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和先行市作为“十四五”期间的总体目标,为我区争当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区提供了思想准备。同时,一系列重大政策密集出台,从改革完善城乡融合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到加大资金、人才、用地等要素保障等都为“十四五”期间的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坚强后盾,我区农业农村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期。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一系列挑战,主要是:现代农业强而不特,市场竞争力仍然不足,产业体系仍存薄弱环节,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部分特色产业止步不前,品牌影响力较小。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抵御自然风险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存在短板,特色产业设施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乡村建设美中不足,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升级仍然较弱,“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价值转化通道仍然较窄。农旅融合仍处于起步阶段,新业态培育,创意农业开发、乡村特色挖掘不足。城乡融合机制尚不健全,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差距仍然明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城乡人口互融互通机制尚不顺畅,城郊外来人口居住配套条件较差,城市居民下乡养老养生仍存障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大量闲置资源、资金、资产尚待激活。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待突破和集成,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进展较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尚未启动,乡村建设用地和设施用地制约仍然明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城乡形态格局特质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鄞州高起点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贡献“三农”力量,力争为省市乃至全国提供鄞州路径、鄞州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发展。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坚持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发挥新型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城乡互补、全面融合的新局面。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保护优先、节约利用、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统一。

  ——坚持创新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提升农村资源配置效率,调动全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进步引领乡村振兴,以人才支撑保障乡村振兴,以农民主体作用增强发展动力。

  ——坚持特色发展。科学把握乡村的区域性、差异性、多样性特征,突出特色发展。注重规划先行、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鄞州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到2025年基本建成 高质量现代农业引领区、高水平城乡融合示范区、 新时代美丽乡村和富民强村样板区以及乡村善治全国标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高质量现代农业引领区。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基本完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种业强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产业融合更加深入。到2025年,新增2条10亿元(现代种业、渔业)示范性全产业链。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9亿元以上,全域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高水平城乡融合示范区。城乡产业融合、要素自由流动、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到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小学校际间均衡状况差异系数保持在0.3以内,农村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100%以上,镇和重点行政村5G信号实现基本覆盖,数字乡村融合发展示范区(点)实现全覆盖。

  ——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区。乡村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人口更加集聚,要素更加集约,功能更加集成,人居环境更加改善,力争创建省美丽乡村标杆县(区),基本建成新时代美丽鄞州大花园。到2025年,5个以上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样板要求(包含东钱湖镇)、建成市级美丽乡村示范镇8个;打造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带3条,培育市级小集镇式中心村4个,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全覆盖,建成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6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60个,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2个,未来乡村建设取得突破。

  ——富民强村高质量浙江样板。农民就业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低收入农户帮扶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富民强村继续保持省市领先水平。到2025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00万元以上、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0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65:1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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