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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人才、党管科技工作原则不动摇,成立由区领导为组长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规划的实施方案,部署相关任务,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建立统一、高效、畅通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区委每年研究分析和专题部署科技工作,完善党政领导联系创新型企业制度,强化高科技项目培育的专家咨询,打造高级别的政府决策顾问团和专家库。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落实“一把手”首要负责、直接谋划、亲自督办科技进步工作制度,制定科技进步工作年度责任清单,实施科技工作者队伍“尖兵工程”,构建区镇街联动、多部门协同的落实机制。

  (二)强化科技招商

  按照主攻优势、突出新兴、提升传统、转型优先的原则,不断完善招商项目准入管理清单,以项目招引促进鄞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一事一议”“一企一议”政策范畴,聚焦基础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岗位核心人才(团队)、国际国内领军企业、前沿科技重大项目等,建立重点招商企业信息库,制定针对性方案,实地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积极开展驻点招商和以商招商、商(协)会招商,支持中介机构、商会、经促会和个人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三)强化要素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降本减负、市场准入等系列政策,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健全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人才创业扶持等政策,扩大创新券的规模和范围。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重大计划、专项资金、发展基金等对鄞州科技创新的支持,推进宁波高新区、甬江科创大走廊相关政策覆盖到鄞州区。探索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重大创新项目财政投入不设上限和用地优先保障等政策机制,完善区级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等科技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新增用地指标优先满足重大高技术产业项目落地或高新技术企业增资扩产等用地需求。进一步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动态监测和考核机制,强化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估

  完善创新驱动导向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将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绩效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强化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察,开展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重点关注重大项目的执行进度。建立健全创新生态系统发展评价指标,适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考核,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

  (五)强化氛围营造

  推动加强“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加强立体化宣传力度,在全国范围树立首创性和独特性。加大对创新创业先进典型的表彰力度,营造勇于创新、敢为人先、鼓励冒险、容忍失败、宽容个性的社会氛围,形成鼓励创新、追求卓越的创新激励环境。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开展科普日、科技讲座等多种多样的科普活动,夯实创新发展的社会基础。争取在国家省市试点示范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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