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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8.3加强河湖生态湿地修复与治理

  8.3.1大力推进生态河湖建设

  大力实施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有效维护河湖健康与功能发挥,保护河湖岸线生态环境,守护水生态安全;重点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系统实施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城区河道水系布局,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继续实施退圩还湖治理工程,逐步恢复水域面积,提升调蓄能力和水环境容量,打造一批让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推进骆马湖宿迁大控制三角区生态建设、入湖河道水环境整治、宿城区朱海•牛角淹生态旅游及水环境修复、洋北生态河道建设等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西南片区水系连通、宿城区龙河滨水生态绿地影响等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推进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

  8.3.2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加大京杭大运河保护修复力度。严格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标准,加大对大运河及周边河湖整治力度,加强运河沿线排污口排查整治,清理整治不符合要求的排口。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在运河干线航道上推广船舶污染物的流动收集和处置,推进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与所在地城镇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加强大运河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沿运河生态安全缓冲区,推进大运河岸线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深入挖掘大运河历史文化内涵,以运河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为导向,以改善河道水资源条件、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促进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航运绿色发展、完善河道水系管护机制为主要任务,着力恢复和提升运河防洪排涝、输水供水、内河航运、生态景观、文化传承等功能,努力把大运河建设成为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品味的文化长廊、高效益的经济长廊。到2025年,大运河(宿迁段)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加强洪泽湖综合整治。严守洪泽湖管理保护范围,建立湖泊水域岸线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全面节约和违规退出制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全面清理圈圩养殖,依法依规推进退圩还湖还湿,建立河湖休养生息制度。推进湖滨带生态缓冲带建设,建设“支浜、湿地、草林”三大缓冲系统,修复洪泽湖及支流水生态系统,提升河湖自净能力,提高生物多样性。

  加强古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推进各类入河污染整治,推进沿线宿城经开区南区、市经开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等园区实施循环化生态化改造。严格控制排污口设置,从皂河闸至果园橡胶坝之间不得新设排污口,加强现有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古黄河生态富民廊道建设,实施故道区域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积极构建古黄河生态修复示范区,打造绿色水美生态廊道。

  推动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根据“守、退、补”的要求,因地制宜划定缓冲带区域,尽可能退出缓冲区的生产活动,减少人类干扰,确定生态修复点位,实施湿地修复工程。确定不少于1条(个)河流(湖库)开展生态缓冲带试点。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打造古黄河(宿城区)、洪泽湖(宿城区)、环洪泽湖(成子湖)重要湿地,扩大湿地面积,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至60%以上。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提升,实施大运河遗产综合保护整治工程,一体建设高品位、高颜值、高水平的文化长廊、生态长廊。

  8.4着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8.4.1打造绿色宜居生态空间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在城市社区,重点推进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完善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在农村地区,结合正在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提高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新建改造城市公厕力度,严禁随意拆除,确需拆除要“拆一补一、就近建设”;引导鼓励城市街道周边单位、商业门店、宾馆酒店等向社会开放自有厕所,多渠道增加公厕供给。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数量达标、管理规范、群众满意,以独立式公厕为主、移动式公厕为辅、社会厕所对外开放为补充的城市公厕体系。

  大力开展园林绿化。积极推进城市绿道、绿廊等建设,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实施群众身边增绿工程,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园林绿化建设;积极推进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市政设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的整体提升。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m2。

  8.4.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改厕与污水处理或利用设施同步实施。加快推进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0%,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全域分类的乡镇(街道)达90%。塑造美丽乡村田园风貌。统筹原野、村落、水系、道路等空间要素,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挖掘特色产业、资源禀赋、历史文脉,打造“村在园中建,房在绿中现,人在画中游”的景观风貌。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挖掘粮食生产区、绿色果蔬区、两湖渔业群等农业资源,打造一系列融合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美食品尝、观光娱乐、农事体验的农业公园。组织实施“三美一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市起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带动作用的镇、村覆盖率达10%以上。

  8.5深化生态示范区建设

  探索培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示范典型,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示范创建,“十四五”期间,力争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绿色循环低碳为发展路径,实施美丽宿迁建设试点示范工程。

  9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9.1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区党委和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指标和工作任务纳入综合考核体系。严格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完善整改追踪、督办、销号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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