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工程
全力推进穿城镇小史集等村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和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将土地综合整治与土地集中流转、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以及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增减挂钩相结合。
7.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程
打造“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循环物流通道,建设县级物流服务中心,配套布局13个镇级服务站。继续加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配套智能化物流信息采集联网平台,提高农产品产区贮藏保鲜和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满足水饺加工、果蔬加工、生鲜水产等产业需求。
8.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工程
提升农村教育条件,继续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以城区学校为龙头组建“城乡学校教育联盟”。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快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区域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村居卫生室建设,优化基础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医疗机构和人员监管,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基层卫生人才招引,实施定向培养乡村医生政策。
9.农村社会保障提标工程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深化“红黄绿”三色预警监测响应机制,实施分段分层分类社会帮扶救助机制,探索符合条件建档立卡人员渐退机制。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条件,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医养融合、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有序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升农民就业保障能力,为广大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服务。提升农村通信网络建设,普及农村FTTH网络建设,开展乡村5G网络建设。
10.乡村善治建设工程
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域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创建由城市向农村拓展,文明村镇连片建设。深化城乡结对共建活动,实现共建共享;推进农村家庭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各村道德模范典型,开展“泗阳好人”等评选活动;推进农村诚信制度化建设,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扎实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行动,践行人情新风“宿9条”。
第六章 有效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围绕强村富民促增收,坚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农民富裕富足。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9.28%,恩格尔系数稳定在25.5%。
第一节 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帮扶救助体系,持续优化“红黄绿”三色防返贫预警、小额临时救助、分类救助等制度,探索设立“兜底线”“监测线”双线认定监测标准和低收入人口渐退机制,做好脱贫成果巩固工作;加强扶贫资产、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公益岗位、扶贫车间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鼓励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持续推进“消费帮扶”工作,积极构建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的利益联结模式,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不断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
有效衔接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以列入省乡村振兴重点帮促县为新契机,争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持续推动乡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培育高素质乡村人才队伍,推进农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县乡村一体、网格化管理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增加高品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率先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产业接续、组织接续、工作机制接续等,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留足政策过渡期,强化扶贫资产的后续管理与利用,确保持续发挥作用;对现有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三农”领域要素管理使用联审会商制度,平稳有序做好扶贫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衔接。
第二节 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围绕精品桃果、绿色蔬菜(食用菌)、特色水产等主导产业,开展“万企联万村”活动、“县乡共建百村振兴”等活动,形成连片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积极构建企业龙头+村集体合作社+小农户参与的产业联合体;积极做好空间治理后半篇文章,继续推进集体资产确权颁证,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租用等方式,发展乡村产业,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经营性收入比重;扎实开展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大力发展家门口就业工程,扩大“三社共建”试点范围。支持供销、邮政、物流、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烘干收储、代耕代种等乡村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店、小门店、小集市,发展乡村生活性服务业,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户就业增收、创业增收。到2025年,全县村均集体经营性收益达65万元以上,村企联建率达100%。
第三节 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健全政府对接平台,发挥政府杠杆作用,创新融投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农业农村,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和农民参与度高的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等产业,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为乡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带动农村同步发展、农民同步进步;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数量转移,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到2025年,城镇化率提高到70%。
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把三产融合发展在农业和农村创造的附加值更多留在农村,提高农民收入;大力推进“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实施农产品创品牌计划,新增“两品”农产品200个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提升到90%以上,发展一批产业富民典型,提升农产品质量与效益,提高农业经营收入。
稳定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宅基地改革,发展“农业+旅游”等新业态,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创建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精品村3-4个,建成省级“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250个;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积极推广“8个增收模式”,稳定和固化农民的基本权益收入,提高农民在集体经济分红中的受益程度。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