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引,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指导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坚持选树一批典型示范,重点围绕富民强村帮促、稳产保供、乡村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成功典型,加强舆情宣传,增强正能量。坚持全民参与,积极引导,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社会企业等共同参与,营造“三农”发展的浓厚氛围。
第四节 严格考核评估
加强与国家、江苏省、宿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有效衔接;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做到“多规合一”。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注重发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估的引导作用,加强规划实施评估。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