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依托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现代林业生产经营企业的科技和人才,发挥林业系统现有的科技队伍力量,开展科研攻关。重点在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银杏综合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方面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加快形成一批泰州市林业新成果、新技术、新模式。依托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林业技术推广网络,实现技术推广精准度更高、传输速度更快。鼓励林业科学技术人才成果共享,供林农参照相应成果对已掌握的技术进行优化和应用。
3.林业标准化提升。大力开展林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园等各级各类基地建设,推进林业生产过程标准化管理,提高林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针对生态区域治理、经济林果基地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建立“执行标准清单”制度,推动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按照标准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主要林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完善林业标准化体系,扩大林业标准的覆盖面,加强林木种苗、新品种培育、有害生物防治、经济林、森林资源保护及功能质量、森林可持续经营、信息化、林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林业标准化宣传培训,鼓励和支持林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行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引导林业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和应用标准。健全林业标准监督监测体系,完善内部考核及奖惩的保障体系和自律机制。
(二)林业信息化建设。引入互联网+、5G、大数据和云计算、物联感知网络等先进科学技术理念,融合计算机编程与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技术,逐步推进智慧林业平台建立,依托智慧林业平台体系,构建基于全要素全林域的森林生态管理方式,整合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森林防火等林业资源数据,建设集造林、资源管理、林业有害生物测报与防治、林业产业、森林防火监管等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优化林业管理决策,增强林业业务能力,形成林业资源动态监测和态势感知能力,建成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的林业大数据体系。到2035年,完成泰州市智慧林业平台建设,实现对全市资源监测实时化、工作决策科学化、目标管理精细化、考核制度规范化、管理方式长效化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三)林业队伍体系建设。实施“人才强林”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结构调整。加大职工队伍培训和再教育力度,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着力解决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才断档的问题。多渠道引进高水平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完善各类人才聘用和管理机制,每年吸收一批林业专业大学毕业生充实林业基层队伍,为林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与林业及园林领域各类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建立良好的人才选用培养机制、完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懂建设、善管理的人才队伍。加强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抓好绩效管理和效能制度落实,对工作纪律、任务落实和服务效能等实施常态化考核,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着力提高国有林场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林场建设。完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机制,制定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考核制度。根据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全面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积极培育大径(珍贵)材和珍稀优良乡土树种,促进国有林场林相和单位蓄积量提升,利用林下空间,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林场基层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智慧林场”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信息平台,完善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网络。探索建立符合国有林场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引导和推动林场职工、社会资本以股份合作方式参与国有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激发国有林场发展活力。
(五)食用林产品安全。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督促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制度。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引导生产者调整种植计划和栽植品种。加强对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引导生产经营者依法、规范、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广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严禁使用国家禁止、淘汰或者未经依法许可的农药等投入品。在配合省林业局开展省级抽检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开展不少于50个批次的市级抽检(抽检样品种类主要包括银杏、薄壳山核桃和环境土样),鼓励有条件的市(区)进行抽检,根据抽检结果对泰州市食用林产品安全风险开展分析及评估研究,形成食用林产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林业在美丽泰州建设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大局意识,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群策群力地抓好泰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工作。全市各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与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与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全力推动规划实施。要做好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与协调,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全面落实。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规划任务制定年度计划,将任务量分解到市(区),确定工作重点,加大落实力度,并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建立规划评估机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二、健全政策机制
建立健全林业政策保障和投入机制,落实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在生态保护修复及林业资源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优先探索实施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加大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产权交易中心扶持力度,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林业建设。强化信贷扶持,开发符合林业特点的融资和保险产品,对于林业重点工程实行长期限、低利率的信贷政策,并给予财政贴息,推动建立林业保险、再保险机制和巨灾风险基金。落实涉林税费优惠政策,减轻林农和企业负担。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多渠道多途径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鼓励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林业发展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林,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处理林业违法行为,推进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