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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4. 城乡水系连通及生态治理工程

  集中连片推进广陵新城、邗江蒋王、江都江桥等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统筹断头河沟通、拆坝建桥、清淤清障、调水引流等措施,恢复河湖水系自然沟通能力,促进城乡水系互联互通、活水畅流。系统开展河道生态化整治,统筹疏浚拓浚、岸坡修复、景观提升等措施,推进非主要航道河道生态化改造,提升河道自然生态性。实施瘦西湖等城区湖泊水质提升工程。

  专栏3 河湖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大江大河生态修复工程。推进长江及古运河、胥浦河等9条重要支流生态修复,开展京杭大运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广陵区廖家沟西堤生态改造工程。

  幸福河湖工程。围绕防洪安全、供水通畅、环境良好、岸线生态、文化彰显等目标,积极推进创建幸福河湖50条。

  退圩还湖工程。推进高邮湖、宝应湖、白马湖等省管湖泊和里下河湖泊群退圩还湖工程,力争完成退圩面积40平方千米以上。

  水系连通及生态治理工程。生态化整治河道63条125千米,其中沟通河道28条25千米;实施瘦西湖水质提升工程。

  (四)夯实农村水利基础,支撑乡村振兴战略

  围绕“保生产、促振兴”,统筹推进灌区现代化提升改造、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不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改善农村水系面貌和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1. 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

  按照“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要求,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完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增强沟渠灌排能力,提高灌区用水计量水平和用水效率。构建灌区农业绿色生态系统,加强灌区信息化建设与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灌区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级灌区水效领跑者。

  2.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全面加快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持续开展清淤疏浚,注重护岸型式选择和建筑物配套,加强岸坡绿化,修复生态河道,丰富沿河景观文化。积极争取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建设,建成一批“水流顺畅、水质达标、引排自如、生态良好”的样板河道,促进农村生产生活面貌改善。

  3.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

  以促进水土流失减量降级与提质增效为重点,进一步整合植树造林、土地整治、河道治理等项目,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以健全制度和强化落实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结合卫星遥感监管,持续优化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查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力度,提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管效能。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力度,定期发布水土保持公报。

  专栏4 农村水利建设重点工程

  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高邮大型灌区和60万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建设农村生态河道200条。

  水土保持工程。综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28.5平方千米,创建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5个。

  (五)严格涉水事务管理,提升水利治理能力

  立足“建机制、强能力”,围绕水资源、江河湖泊、工程建设和运行、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涉水事务全过程、全要素管理,积极推进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提升水利治理能力。

  1.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扬州市节水行动实施细则》,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开展日常节水综合督查,加强取用水过程监管。推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工业园区循环用水改造;推进区域供水和供水管网配套建设,普及节水型技术器具;推进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建设。开展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并实现市域全覆盖,推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试点建设,推动高校节水对标达标提质增效工作,开展省级水效领跑者评选,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培育发展节水产业。研究制定节约用水奖补办法,完善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相关政策,用好“节水贷”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

  专栏5 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工程

  农业节水工程。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

  工业节水工程。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35家、园区1~2家,实施节水技改项目70个、用水审计和节水评估35家;开展企业水效领跑者15家、合同节水5家、对标达标15家。

  生活节水工程。新建和改造区域供水管网125千米,创建节水型单位、小区、学校和高速公路服务区120家。

  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和雨水收集系统等。

  强化节水管理。逐步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加大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力度,积极推广合同节水,加强计划用水管理考核,对超计划用水户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有效发挥用水计划对用水户刚性约束作用。

  强化合理分水。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切实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有序开展河湖水量分配,做到“应分尽分”。开展可利用水量分析研究,合理配置流域、区域用水总量,研究确定主要河湖生态水位(流量)和保障方案,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严格管住用水。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总量和强度指标并逐级分解下达。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监管,推广取水许可电子执照。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承诺制,强化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格地下水资源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设定地下水管控指标。

  推进精细化管理。推进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验收、发证、延续等程序,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指导。推进取水口建设管理规范化,开展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建设,推动开展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试点。推进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试点,培育选树不同类型的水资源管理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水资源保护。开展宝应湖应急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潼河水厂取水口搬迁工程,启动水源地长效管护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源地长效管护情况评估,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规范化整改。以水源地、水库、骨干河湖为重点,全面开展生态状况评价。加强地下水保护,计划封填地下水井102眼,编制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进一步严格地热水、矿泉水取水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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