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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二)加大推进力度

  实施数字经济发展“首位工程”,做好数字经济顶层设计,研究编制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数字经济发展年度要点,全面实施数字核心产业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数字政府加速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行动,构建“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专项行动+年度要点”的全链条工作推进模式,系统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奖励政策和资金项目,全面统筹产业科创名城、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商务发展专项等资金,聚焦数字经济领域重点项目,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强化享受资金支持企业的绩效指标考核,推动形成“事前奖补、事中监督、事后绩效”的管理模式。

  (三)加大项目招引

  围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建立产业链招商目录,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和项目库,加快招引一批数字经济龙头骨干企业和重大平台项目。探索“公司化、第三方、驻点招商”等新模式,发挥驻沪等招商联络处和市级“招商大使”作用,加快引进数字经济标杆项目、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有效产业投资、实现优势产业集群成链发展。探索在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设立数字经济共建合作区,建立反向飞地,加强对数字产业项目的联合招商。全力推进专业机构招商,强化与外企总部机构、会计事务所、知名咨询服务机构等部门联系合作。积极开展线上招商,变“面对面”招商为“屏对屏”洽谈,推动实现跨市、跨省、跨国的“零距离”交流。

  (四)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和重点保障,确保相关要素资源向数字经济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倾斜,鼓励符合条件的5G基站、数据中心用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快研究制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人才政策。探索设立市级数字经济领域专项基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研究设立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发挥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吸引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基金合作设立覆盖数字经济产业全生命周期的专项子基金,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深化产融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产品,为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发展提供多元化资本支持。鼓励数字经济企业通过股改、并购重组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

  (五)注重考核评价

  根据数字经济国家分类标准和江苏省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指标、监测方法和评估评价机制。强化数字经济发展动态跟踪,加快构建数字经济综合评价体系,及时开展数字经济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全面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加强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预警与引导。健全数字经济发展考核机制,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年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实行月度跟踪调度、季度督查通报、年度考核评比。采用政府自我评估和社会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定期监测何评估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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