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工程
把“惠民便企”作为信用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信易+”等应用场景,建立市民信用积分制度,试行给予守信市民免担保、免手续、免排队等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的优惠。强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食药、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信用应用场景建设,通过“信易+”应用场景建设,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
专栏7 “信易+”应用场景
信易批: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实现惠民便企;推广为诚信主体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信易贷:加快信易贷平台、中小融平台建设,推动平台稳定运营,丰富信用服务产品,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在融资贷款领域的应用。
信易担: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推动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
信用+园区服务:围绕园区招商引资需求,推进信用审查工作,为守信企业提供租赁优惠等服务,吸引优质企业进驻。
信易游:为守信者提供景区门票购票折扣或免票优惠,酒店价格优惠、免押金快捷入住等服务。
信易行:为守信者提供公交乘车免票优惠。
(五)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以信用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市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实施乡村信用战略,确保二者同步进行。借鉴城市信用建设成功做法和成果根据乡村实际情况加快推进和应用,实施“一县一策”,动员农民投身信用建设,享受信用成果,共建文明社会。
完善农村信用制度建设。结合农村产业发展建立粮食从种子、耕耘、播种、田间管理到收获全过程的农村信用管理制度。结合生态生产生活,建立环境、住房、水电气、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农村信用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普惠环保、普惠养老等措施。结合乡风文明倡导遵规守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诚信承诺,继承发扬良好的乡规村俗,努力实现乡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促进乡村实施新型监管和社会共同治理,实现乡村经济振兴和乡风文明建设同步进行。
专栏8 信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创新“信用+基层治理”模式,以县域信用建设试点为载体,推动信用在基层治理中的多领域创新,加强对就业、医疗保障、劳动保护等公共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推动基层加快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多元化信用治理新格局。积极打造诚信乡镇(街道)、诚信村居(社区)、诚信家庭、诚信商圈,以点带面,探索基层社会信用治理新模式。
开展信用乡村创建。制定信用户、信用村、信用社、信用乡镇等评定标准和目标,并把创建工作列入当地政府重点信用工程,培养相应示范对象。定期总结乡村创建经验,补短板,促进农村信用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推动农村信用宣传。在农村接力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运用电视、电影、互联网、宣传手册、黑板报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信用建设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途径,大力宣传农民身边的正反典型,构建“守信得益、失信受限”的约束机制,增强农户参与信用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信用旅游城”工程
充分发挥淮安“世界美食之都”和“淮安古城旅游”这两大特色品牌优势,做足食品和旅游两大特色品牌信用建设的文章。
推出“信易游”“信易食”产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相关部门和县区出台相关措施,指导市旅游、食品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明确市旅游、食品市场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和民生活动中的带动作用。
强化信用品牌推介。不断总结淮安旅游、食品惠民便企经验,完善“信易游”“信易食”的宣传推介机制。逐步把淮安信用旅游品牌产品推向全省、全国和境外。
营造优良旅游环境。进一步强化旅游、食品行业的诚信教育,开展诚信系列活动,树立诚信观念,扩大信用旅游产品在淮安市的应用,吸引省内外、国内外游客,助力淮安旅游、食品行业快速发展。
(七)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提升示范城市社会感知度。按照国家复核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技术、数据三大基础支撑,构建监管和产业两大运行机制,打造公共和市场两大服务体系。以建设高水平国家信用示范城市为标杆,积极推进信用管理手段融入行政管理的公共服务各环节、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各领域,逐步体现信用工作实实在在的基础服务功能,实现全社会对信用工作的感知度、认可度、应用度不断提升。
推动示范城市对标找差补短板。严格对照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复评工作的要求,查找全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的不足和差距,围绕具体目标,列出下一阶段所要完成的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将复评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狠抓落实、重在实效,确保淮安成功复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
强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实和加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拓展完善管理职能。纵向加强市、县区两级信用机构建设,横向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和定期沟通,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通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县区要加强信用机构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
(二)加大要素投入
市、县区在机构、人员、资金、政策等方面要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市、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门机构,落实专业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加快制定出台扩大信用服务需求的政策措施,推动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