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强化指导服务
3.3.1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建立用水定额动态修订机制,定期开展用水定额评估,结合常州实际情况,修订常州市用水定额,并且要严于省规定以及制订省未作规定产品的用水定额标准。到2025年,重点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标准实现全覆盖。出台节水载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充分保障节水载体组织宣传的连贯性、用水管理的规范性、节水绩效的先进性得到有效加强。制订并完善节水载体创建申报指南,对申报单位要求、节水指标、申报材料等作详细规定与要求,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3.2 推广普及水效标识
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开展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部门联动,定期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推进节水型产品认证,建立节水装备及产品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节水器具推广目录,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水效率低下的用水产品生产、销售。依法严肃查处生产或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用水产品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3 探索第三方节水服务
培育节水服务市场,扶植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探索节水、供水、排水和水处理等水务事项全链条管理机制,鼓励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参与节水监督管理、技术改造、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等。创新节水服务模式,研究引导激励政策,各辖市区持续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创新推进领域和管理模式,全市在公共机构、工业企业、高校、服务业、学校等行业实施合同节水项目。到2025年,建成1-2个合同节水管理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4 强化科技支撑
3.4.1 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和设备应用
将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和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技术装备目录。将重大节水科技创新和推广项目列入省、市科技发展计划,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完善节水技术推广和服务网络,加强与先进节水城市的技术交流,促进节水技术“走出去”“引进来”。加强技术培训,建立节水咨询专家库,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2 提升节水信息化水平
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常州市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将全市计划用水单位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用水全过程标准化、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节水基础和创新应用技术研究,围绕用水精准计量、高效循环用水、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管网运行维护数字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突破和重大装备研发。(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强化机制激励
3.5.1 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建设
创新水权交易模式,探索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支持灌区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取得的节水量参与水权交易。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农业水权分配制度和灌区取水许可制度,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节水和生产经营主体,巩固改革成果。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公共生态环境领域的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3.5.2 完善财税激励机制
加大政府节水投入,支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江苏省及常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项目建设、各类节水载体创建等。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对节水、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企业废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优惠政策,完善再生水处理利用管理体制和补贴机制,用好“节水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参与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6 强化社会意识
3.6.1 加大节水宣传力度
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部署,结合行业特点和常州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宣传计划。以社会公众为重点,拍摄节水公益宣传片,进一步发挥好“两微一端”等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探索开拓新媒体、融媒体宣传阵地,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节水活动,积极培育社会节水道德观念和用水文明行为习惯。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节点,营造节水形势,开展群众节约用水普法宣传,强化依法取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意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主要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
3.6.2 创新节水宣传形式
各辖市、区要以青少年群体为重点,加强国情水情教育,组织实施少年创客主题活动,探索并实施节水教育课程化、校本化发展模式,到2025年,开展不少于8个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鼓励和发掘一批热爱节水创造的学生,发动学生主动探索思考,理解节水的重要意义,掌握爱水护水的方法,让节水教育入脑入心。(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章 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