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拓宽投资渠道
健全投资机制。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节水机制。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节水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的投入。加大力度征收水资源费,确保水资源费应收尽收。合理安排重点水资源项目的土地供应,并落实供电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主要参加单位: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扩大投资规模。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并扩大投资规模。强调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公益性,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项目投入的同时,将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市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市有关部门要设立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并扩大投资规模,逐步提高政府预算内节水投资比重,使节水型社会建设投入与财政收入呈同步增长。(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主要参加单位: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加大补助强度。继续加大对工业节水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支持力度。开辟财政专项资金渠道开展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增加政府对节水示范工程的投资规模和补助强度。对用水监测与计量设施安装和改造、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主要参加单位: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拓宽投融资渠道。根据“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方针,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节水建设,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购买、委托管理等形式,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投资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主要参加单位: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等。)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