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保持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乡村风貌与现代元素有机结合。加强对传统村落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推进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严禁脱离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实现户户通。同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整治公共空间,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动员村民整治庭院环境,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村庄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田周边、山场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森林村庄。全面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中心村科学布点,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农村人口的永久居民点。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持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3、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划定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的具体实施区域,明确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措施。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建设1~2个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1个以上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种养结合生态模式为一体的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在示范区所在地全面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建设坡耕地生物拦截带、坡耕地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平缓型农田氮磷净化设施,实施农业废弃物田间处理利用工程、区域面源污水导流及生态净化工程。开展农村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推进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科学划定畜禽养殖适宜区。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以地定养,以养促种。对于分散畜禽养殖密集区,因地制宜建设粪污处理中心,实施畜禽养殖废水农田消纳工程。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水质调控技术,促进设施渔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水质净化提升,减少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
强化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农村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力度。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植物、农业耕作等措施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加快土地复垦步伐,对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等遗留损毁地采取复耕复绿整治,大力推进生态型灾毁地土地整治,开展保护性耕作和污染耕地修复,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县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以上。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及时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订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农村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救护繁殖,保护生物多样性。
专栏6 农村环境整治与修复重大工程
(一)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等工程。大力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推进种养结合,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划定畜禽养殖适宜区,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农业废弃物田间暂存利用设施,探索高效治理模式,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可持续农业发展。
(二)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
以供水人口多、环境敏感的水源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的水源为重点,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修复山区水生生态系统。整治乡村河湖水系,建设乡村湿地小区。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例如: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农村中小河流清淤疏浚项目。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
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污水。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乡镇政府驻地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县城周边乡镇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步推进管网覆盖范围内农户卫生厕所改造。
(四)农村垃圾治理专项工程
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推行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垃圾收运服务。支持人口规模较大的县(市、区)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鼓励市级统筹建设区域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五)厕所革命
农村厕所改造由县接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组织实施,强化改厕实施管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鼓励农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农民新建住房及易地扶贫搬迁、灾后重建等,统筹配建无害化标准卫生厕所。加强村庄公共厕所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村等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需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按规定配建旅游厕所。探索社会化管护,鼓励企业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等后续工作。
(六)农村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工程
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坚持治用结合,在轻中度污染耕地推广安全利用技术,对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开展保护性耕作和污染耕地修复,控施化肥农药,减少不合理投入数量,阻控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控制农膜残留。重点在水稻种植等区域,积极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建设农用地改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加快土地复垦步伐,对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等遗留损毁地采取复耕复绿整治,严格执行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注重与周边生态环境衔接;加强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复垦监管,大力推进生态型灾毁地土地整治。
(七)乡村绿化行动
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基本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乡村绿化格局。